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74108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74108号建议答复的函
张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团结街道办事处龙潭社区明王宫危房拆除重建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明王宫地处团结街道办事处龙潭社区居委会,是龙潭地区合法的宗教场所,历史悠久,由于大明王宫两边耳房建盖年限长,经鉴定,结论为D级房屋,另一方面建盖明王宫时选址在山坡上,存在滑坡隐患,严重危害老百姓的人生财产安全,为解决隐患,也为尊重历史,只能在原址上进行加固,危房拆除重建和建设挡土墙,共需投入资金156万元。
建议:由于大明王宫属于公益性宗教场所,没有固定收入来源,资金困难,恳请区民宗局给予30万元资金补助支持,缺口资金自筹。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明王宫属于西山区批准开放的合法宗教活动场所,该场所2008年恢复重建以来区级相关部门、团结街道办事处及龙潭社区居委会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和帮助。为持续巩固宗教工作中的示范作用,引领西山区宗教界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区民族宗教局拟将10万元经费拨付明王宫用于推进宗教中国化工作,目前已通过区委统战部部务会审议。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考虑全区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安全问题,积极向省、市、区争取资金支持,确保全区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区民族宗教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努力维护辖区宗教和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