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4201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4201号建议答复的函
段春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滇池黄金旅游岸线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昆明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提出,重点打造“滇池旅游黄金岸线”,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也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西山区碧鸡、海口街道辖区内的10个村子被列为滇池沿岸重点乡村进行改造提升。但因基础设施薄弱,村子内存在大量危房,严重影响村民的生活质量,影响村庄的整体面貌提升,严重制约乡村文旅产业发展。碧鸡街道滇池沿岸的5个居民小组,目前存在已鉴定为D级危房除险安全隐患未排除,老百姓对于农村危房改造的意愿越发强烈。
此前受疫情影响,辖区内农村危房改造一直处于停滞状态,新修订的《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实施后,对滇池沿岸区域划定了两线三区,滇池保护缓冲区内的危房除险审批流程进行了规定。昆明市滇池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规范昆明市滇池流域建设项目审查工作的通知(修订)》(昆滇管〔2024〕124号),文件明确:“对民房局部修缮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后,报县(区)级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部门备案。民房重建、改建活动,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联审,报县(区)政府(管委会)批准。”但截至目前区级层面还没有出台滇池流域建设项目审查的实施细则及审批流程,导致市级审批文件难以落地。
建议区级尽快出台滇池生态保护缓冲区内危房改造审批细则,明确牵头部门和报批流程,妥善解决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对该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对于代表所提出的建议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收集了相关政策文件。2021年4月27日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60号明出台了《昆明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2024年1月3日针对滇池沿岸村庄农房修缮建设工作昆明市农业农村局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了《昆明市农业农村局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规范滇池沿岸村庄农房修缮建设工作的通知》(昆农通〔2024]3号)文件,明确了滇池沿岸村庄农房修缮建设相关审批流程。同时,碧鸡街道于2025年出台了《西山区人民政府碧鸡街道办事处农村危房改造指导意见(试行)》,更具体的明确了滇池沿岸村庄农房修缮建设相关审批流程,推动解决碧鸡辖区危房改造政策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西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