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西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
昆明市西山区西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1.我中心经营地址为昆明市西山区兴苑路22号-32号,业务用房占地面积1587.84平方米,服务面积1.72平方公里,服务人口5.3万余人。业务主管部门为昆明市西山区卫生健康局,财政主管部门为西山区财政局,归口科室为财政局社会保障科。中心设有全科、预防接种科、中医科、公共卫生科、妇科、健康证办理科等业务科室,检验、B超、心电图、放射、护理等医技科室,行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医务科、财务室等行政后勤科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中心辖区还设有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分管辖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2.我中心有36个编制,截止2024年12月31日在职在编34人,均为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32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为特种专用救护车。
(二)部门职能
1.贯彻行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上级的相关部署和要求,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拟订本社区基本卫生服务中长期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门诊医疗、急诊医疗救护、出诊、常见病多发病诊治、疑难病症转诊、家庭护理、临终关怀、接受上级转诊等工作。
3.负责传染病预防、计划免疫、慢性非传染病预防等工作。
4.负责卫生防疫和圆婚期、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工作。
5.负责常见病多发病护理,负责恢复期病人康复、残疾及功能障碍康复治疗与护理工作。
6.负责健康知识咨询指导与宣传、健康促进工作。
7.负责计划生育与生殖保健宣传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工作。
8.负责社区居民健康调查与分析、健康档案管理等工作。
9.承办上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健康教育、预防接种、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高血压管理和2型糖尿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结核病健康管理、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等12项基本公卫服务;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妇女两癌筛查、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为西山区从业人员提供健康证办理服务;为居民提供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部门管理制度
中心修订完善了《西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西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西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采购制度的办法》、《西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西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西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等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要求开展业务活动。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我中心2024年年初部门预算支出67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85万元,含:人员经费548.69万元、公用经费2.16万元;项目支出1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
2024年中心决算收入2073.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6.53万元,事业收入1125.51万元,其他收入71.22万元。
2024年中心决算支出230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76万元,项目支出1814.65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发生政府采购3.29万元,其中:0.28万元用于采购救护车保险服务、0.09万元用于采购救护车维修服务、0.9万元用于采购病床、0.52万元用于采购床头柜、1.5万元用于采购复印纸。采购流程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西苑中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西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采购制度的办法》等制度执行。
(七)固定资产情况
2024年,我中心配置固定资产23.27万元(账面原值,下同)。从资产类别分析,配置通用设备0.78万元,占3.34% ;配置专用设备2.43万元,占10.53%;配置家具用具1.42万元,占6.1%;配置无形资产18.62万元,占80.03%。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中心自用固定资产379.38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 %,其中:在用301.93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79.59 % ;闲置0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00 %;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77.45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20.41% 。自用无形资产23.45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100% ;其中在用23.45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100 % 。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根据年初预算批复,我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67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85万元,含:人员经费548.69万元、公用经费2.16万元;项目支出1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
2024年中心决算收入2073.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6.53万元,事业收入1125.51万元,其他收入71.22万元。
2024年中心决算支出230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76万元,含:人员经费支出489.7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814.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86.77万元,自有资金项目支出1427.88万元)。
(二)年度重大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2024年,我单位无专债项目、重大基础建设等项目。
(三)其他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无。
三、项目完成情况
(一)区级项目完成情况
我单位2024年区级项目共1个,其中1个已完成,区级项目及金额如下:
1.西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租房补助资金67.31万元。
(二)上级项目完成情况
我单位2024年上级项目共10个,其中10个已完成,上级项目及金额如下:
1.2023年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1.84万元。
2.2024年重精“以奖代补”市级补助资金0.82万元。
3.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上级补助资金27.22万元。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级补助经费138.28万元。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级补助专项经费18.62万元。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级补助资金114.40元。
7.疾病预防控制县区专项资金0.34万元。
8.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中央和省级结算资金2.06万元。
9.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财政补助资金0.69万元。
10.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2022年04月至2022年12月)中央资金0.04万元。
四、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资金投入情况:2024年度我中心收到上述项目资金371.62万元,其中:区级项目资金67.31万元,上级项目资金304.3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预算执行率情况:2024年我中心投入财政项目资金371.62万元,共计支出371.62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印发<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社〔2023〕3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资金管理。积极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严格要求加快项目进度和资金支付,做好项目工作管理。具体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如下。
资金分配情况:严格按照上级资金分配文件进行资金管理分配,对于拨付到辖区站点的资金科学制定分配方案,及时拨付。
拨付合规性情况: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使用规范性情况: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管理和使用遵循科学规范、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紧密围绕决策部署,按程序确定具体支持政策。为保障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我中心切实履行项目资金监管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并认真执行资金使用情况追踪问效制度。
预算执行情况:符合支出条件的项目,积极提请支出,加快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提高支出效率。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我中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规定以及专项资金年度重点工作要求,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进行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认真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强化资金支付管理,严格审核支付佐证资料,压实相关责任。
政策目标实现情况:财政资金有效支持了我中心卫生健康事业建设高质量发展,政策目标总体基本实现。为基层健康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中心2024年完成了西山区西苑街道辖区人口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预防性健康体检、安全生产、慢病示范区建设、艾滋病防控等项目工作,促进了辖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维护了群众生命健康财产的安全。
在资金使用规范性上,我中心严格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预算收支管理,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我中心2024年的年初预算已按时执行,区级项目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支出均已完成,预算执行率达100%。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中心2024年共11个项目,完成11个,完成率100%。其中:区级项目1个,完成1个,完成率100%;上级转移支付项目10个,完成10个,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中心全年11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质量指标,均按照资金使用规范执行,完成质量100%的指标11个,占100%。其中区级项目质量指标1个,完成质量达100%的指标1个;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质量指标10个,完成质量达100%的指标10个。
3.时效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中心全年11个项目,时效指标完成时间均为2024年12月31日前,按时完成11个,占100%,完成率100%。其中区级项目指标1个,按时完成1个,完成率100%;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时效指标10个,按时完成10个,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中心全年11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成本指标,全部完成11个,完成率100%。其中区级项目成本指标 1个,全部完成1个,完成率100%;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成本指标10个,全部完成10个,完成率100%。
5.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中心全年11个项目涉及社会效益指标,均已实现相关社会效益目标,完成率100%。其中区级项目社会效益指标1个,完成率100%;上级转移支付项目社会效益指标10个,完成率100%。
6.满意度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中心全年11个项目涉及满意度指标,满意度达90%(含)-100%的指标11个,完成率10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问题
由于等待审核放款流程缓慢,导致支出进度较为缓慢;全面预算管理要求落实不到位,自有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预算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细化规范。
2.改进措施
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及时完成绩效支出目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落实全面预算管理要求,把中心自有资金纳入预算管理,让资金使用更加透明、规范;完善绩效管理指标,根据每个项目细化绩效指标,实现项目绩效个性化管理,使绩效管理更加科学、合理。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绩效结果向社会逐步公布,进一步增强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183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公开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的通知》(昆财绩〔2017〕41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体系修订的通知》(昆财绩〔2018〕78号)等文件要求,按时限要求做好我中心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公开工作。
七、其他
我中心无其他说明事项。
附件2-3 (西苑)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