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46703601000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地方性生态环境标准草案,制定地方性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2.负责全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全市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辖区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承担对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绩考核的工作。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按省级确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和目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编制本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资金预决算,参与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安排计划的提出。负责监督和管理辖区内生态环境部门的资金、固定资产及财务收支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辖区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开展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规定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执法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区域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市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1.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根据授权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负责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科技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绿色创建工作。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工作的建议,组织协调州(市)间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和科技交流有关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生态保护和城乡各类污染物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春城。
17.其他事项。
(1)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昆明市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部门间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昆明市水务局发布水资源信息中涉及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协商一致。
(2)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节能减排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社会节能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应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减排及污染减排工作。
(3)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范围和权限,负责《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昆明市河道条例》《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市滇池管理局负责对滇池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提出审查意见,指导滇池流域各区有关部门对滇池三级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查;负责滇池流域范围内城镇排水监督管理及排水许可工作。市滇池管理局负责滇池水体和入湖河道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调、督促其他有关部门履行滇池保护职责。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滇池流域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工业企业的环保监管和执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污染防治,流域水质状况的监督性监测和预警,参与组织和协调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的规划编制和科研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科、管理科、大队办公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本级)
2.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3.昆明市西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2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环境污染综合防治。一是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统筹协调力度,对照市级目标任务要求出台区级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各项防控措施,通过严格落实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推进企业清洁生产、严格环评审批等措施,为末端防控退腾治理空间。同时,继续加大对工业企业、工地扬尘、道路污染、高污染燃、挥发性有机物、餐饮企业等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升空气质量,力争2025年空气优良率达98%。二是扎实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各项考核达标。严格按照河道巡查网格化和责任制要求,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水污染物减排和水质提升达标的要求,加强出入滇11条河道水质的日常巡察和监测预警,认真落实辖区河道污染源排查工作,持续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按质按量开展好环境质量监测、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等监测,确保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三是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完成辖区内重点建设用地调查评审及系统填报,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实施等各项工作,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有效保障。
2.加强环境管理。继续加大环境执法和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坚决打击和遏制企业违法排污和偷排、漏排等行为的发生。同时,有效防控环境风险,不断提升生态环保管理能力水平,切实整治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做到“件件有受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信访投诉办结率、回复率保持100%。
3.扛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中的统筹协调功能,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对未完成整改的交办投诉件和反馈意见问题,及时研究,提前完成整改,倒排工期,将整改任务细化到月、季和半年,整改过程中严格对照整改措施、时间节点,确保问题按质按量完成。
4.做好环境保护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力度,多渠道拓宽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大力传播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理念。积极主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二级单位,整体绩效自评由上级单位统一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为空表。
本单位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二级单位,整体绩效自评由上级单位统一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0905059.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77281.21元,占总收入的65.8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727778.60元,占总收入的34.1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390321.31元,下降33.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62581.91元,下降14.9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127739.40元,下降52.5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1325928.97元。其中:基本支出6627332.99元,占总支出的58.51%;项目支出4698595.98元,占总支出的41.4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440235.26元,下降28.1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2500.70元,增长4.78%;项目支出减少4742735.96元,下降50.2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27332.9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22580.94元,占基本支出的90.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4752.05元,占基本支出的9.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98595.9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024年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应急性监测及执法经费项目经费49999.19元,主要用于应急性监测及执法经费。
2.环境保护监察监测经费项目经费499949.03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监察。
3.西山区区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项目经费4148647.76元,主要用于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事业人员政府目标考核奖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通知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77281.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37%。与上年相比减少1368061.91元,下降16.01%,完成年初预算的89.1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昆财预〔2023〕1号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润城学校“无废学校”建设试点示范项目1期经费1823295.45元,本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1781.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完成年初预算的86.83%。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保险基数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8275.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完成年初预算的96.83%。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及重特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保险基数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515007.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4%,完成年初预算的90.79%。主要用于发放我单位职工工资、奖金、补贴等,保障我单位日常运行;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退休和人员调入。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221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9%,完成年初预算的72.66%。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整基数和人员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243.80元,决算为62279.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63.91元,下降3.0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243.80元,决算为62279.5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6.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63.91元,下降3.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243.80元,支出决算为62279.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63.91元,下降3.0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243.80元,决算为62279.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财政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963.91元,下降3.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财政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8158.17元,比上年增加46170.05元,增长10.6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2564.06元、水费8074元、电费18689.44元、邮电费22元、物业管理费7492.26元、差旅费15095元、维修(护)费4605元、工会经费19256.88元、福利费5871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799.53元、其他交通费用2038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资产总额8281483.51元,其中,流动资产7030029.75元,固定资产1180496.1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303.5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64116.1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991.5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92.0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799.5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46703601111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