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兴药光互补光伏电站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5-14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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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全慧
审核:董曼玲
终审:李鸿
大兴药光互补光伏电站,申请用地总面积 1.0033 公顷,其中,农用地 1.0033 公顷(耕地 0.0370 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该项目用地位于正在报批的《昆明市西山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城镇用地布局无颠覆性意见。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位于各级自然保护区,符合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规则。所报农用地转用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用地权属清楚、地类面积准确。
该项目用地现已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25年4月3日取得《关于大兴药光互补光伏电站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政土复〔2025〕242号)。
(云政土复〔2025〕293号)关于西山区2024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