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昆明市西山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昆明市西山区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遵循科学、民主、依法、公开的原则,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三)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结合西山区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贯彻执行上级交通运输工作部署,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制度;
(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决策机关认为应当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
(三)涉及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等领域战略性、全局性、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四)由局集体讨论认为应当列为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报经本部门党组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二)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