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试行)
发布时间:2025-03-31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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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李雪
审核:唐福禄
终审:喻南琴
为进一步规范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经认真研究并报局党组同意,制定2025年度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制定或调整全区市场监管有关领域中长期规划、重要专项规划
(二)制定或调整市场监管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1.制定或调整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含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等市场监管领域的重大政策措施;
2.为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采取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三)其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所列情形中法律、法规、规章对决策程序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有关要求
(一)凡属《2025年度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范围事项,应当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