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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2503-976644 主题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3-31 14:29
名 称: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棕树营街道办事处 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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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棕树营街道办事处 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发布时间:2025-03-31 14:29
字号:[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方婉清      审核:朱天宇      终审:周小平

为进一步规范棕树营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的通知》(西政办函〔2025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西山区人民政府棕树营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制定以本单位名义出台的或本单位起草、提请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发布或转发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编制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计划;

(三)决定涉及本辖区的重要政策措施;

(四)涉及本辖区的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

(五)其他涉及本辖区战略性、全局性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六)本单位认为应当列为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科室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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