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发布时间:2025-03-31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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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刘婧仪
审核:马赛焕
终审:赵旭
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局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参照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参照《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事项目录标准(试行)》,经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编制西山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以城中村、旧城区、旧厂区改造为主体的城市更新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本单位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科室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本目录标准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