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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2503-976500 主题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3-31 10:46
名 称: 昆明市西山区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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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西山区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发布时间:2025-03-31 10:46
字号:[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吴楠      审核:贾慧      终审:黄胜毅

昆明市西山区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昆明市西山区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的通知》(西政办函〔20254号)等有关规定,对照《2025年度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昆明市西山区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司法行政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制定有关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如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等)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有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包括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调解等)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其他司法行政领域内有关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有关要求

(一)决策事项主办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完成。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要的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决策事项主办部门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主办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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