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发布时间:2025-03-30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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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董伟
审核:李玉恒
终审:章敬先
为规范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 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社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
(三)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四)结合人社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制定或调整全区有关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二)编制或者调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三)贯彻国家人社部、省委、省政府、省人社厅,市委、市政府、市人社局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决议、决定,局党组提出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
(四)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众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其他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上述所列情形,法律、法规、规章对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