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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2503-975987 主题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3-28 14:06
名 称: 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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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发布时间:2025-03-28 14:06
字号:[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刘雁      审核:刘育武      终审:刘昌盛

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的通知》(西政办函〔20252号)等有关规定,对照《2025年度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我局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编制昆明市西山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土地、矿产、森林草原等)和文化资源(自然保护地)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局起草,区政府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其他涉及自然资源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所列情形中法律、法规、规章对决策程序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有关要求

(一)局属各部门(机构)要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和本标准、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按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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