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西山区人民政府团结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关于印发2025年度西山区人民政府团结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各办、中心(站所):
《2025年度西山区人民政府团结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已经经过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5年度西山区人民政府团结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西山区人民政府团结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度西山区人民政府团结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为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程序,规范团结街道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团结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团结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循依法、科学、公开效率的原则。
二、目录标准
团结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的具体范围包括:
(一)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规划
1.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纲要、年度计划;
2.街道总体规划、重点区域功能布局规划。
(二)区域影响较大、资金使用较多的重大项目
涉及辖区民生的自然资源、公共设施等公共资源配置:重大的文化、体育设施等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和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资产处置。
(三)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涉及产业发展、企业服务等经济发展领域的重大政策措施;
2.涉及重大社会事业安排、公共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社区管理、社会组织培育等民生保障和社会管理领域的重大政策、措施;
3.涉及绿化市容、公共交通、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的重大政策和举措
(四)涉及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1.重要自然资源包括土地、矿产、森林、水等各类重要自然资源;
2.重要文化资源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特色景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旅游度假区等,以及市级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文化文物单位馆藏的各类重要文化资源。
(五)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认为应当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的其他决策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各办、中心(站所)于每年1月31日前,根据事项目录标准,结合工作领域实际,提出事项目录,由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汇总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报街道行政办公会议和党工委会议审定同意后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