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海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费收取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云南海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费收取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园区污水处理费用的收取、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0〕561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函〔2022〕30号)等相关法规规定,结合园区实际,云南海口产业园区管委会草拟了《云南海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费收取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历时半年、多次调整完善并先后征求区级相关部门和园区排污企业意见建议,组织专家评审,最终形成了《规定(试行)》(送审稿)。该《规定》的出台将会对园区污水处理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工作带来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也将对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后期的运营和维护奠定坚实的基础。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均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24日。
二、意见反映方式:
1.可致电:0871-68591259,反馈您的意见和建议;
2.电子邮箱:hkhgyqrd@163.com,反馈您的意见和建议;
3.信函邮寄:云南海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西山区昆明绕城高速与昆梦线交叉口)安环部。
真诚感谢您对本次公开征集意见工作的支持!
2025年3月25日
关于《云南海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收费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