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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2501-952167 主题分类: 区政府街道办事处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1-15 15:25
名 称: 永昌街道办事处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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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街道办事处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5:25
字号:[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黄迎红      审核:杨晓冬      终审:张雄

永昌街道办事处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报告


2024年,永昌街道办事处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贯彻落实《法治西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西山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昆明市西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昆明市西山区全面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西山区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和《西山区2024年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线上测评工作方案》等重点,结合自身职能和街道具体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现将永昌街道办事处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法治宣传,深化“法律六进+N”活动

通过开展送法进单位、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公园等活动,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人心。按照区委、区政府以及区普法办的工作部署,我处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一是法治宣传方式多样化。在今年的普法工作中,注重加强普法强基补短板法治宣传,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结合起来,在调处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中宣传法律,从源头上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控制工作。二是利用一切有利时机开展专门法治宣传。永昌街道与综治、妇联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开展“法律六+N进”、“三八”妇女维权、“3·15”维权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优化提升法营商环境普法宣传活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专题学习培训、《行政处罚法》教育学习培训、反恐宣传、禁毒宣传等活动,开展“法律进社区”法治宣传讲座、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共计21场次,参加活动人员达32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4000多份(册),受教育群众达5000余人次。三是持续贯彻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今年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6场次,其中讲座3场次;培训会3场次。确保《西山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永昌司法所为每一名“法律明白人”颁发了证书、徽章、工作包、及“法律明白人”培训手册,实现了“法律明白人”人手一证一徽章一手册。截至目前,永昌街道共有符合标准的“法律明白人”96人(2024年新增16名法律明白人)。

(二)立足调解纠纷促和谐,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成绩显著

今年以来,重点全面规范了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强化矛盾风险排查力度,在街道16个社区和所辖6个公共户单位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永昌街道辖区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3个、民事治安纠纷联合调解室2个,人民调解员220名(含专职调解员4名)。

截止2024年12月,街道各调委会(含调解室)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87件,调解成功87件,涉案金额92.73万元。上述纠纷调解率为100%,解成功率为100%。

(三)关注民生,法律服务工作便民务实

本着“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管理方式,服务弱势群体”的工作理念,扎实开展工作。一是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覆盖面。将农民工、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未成年人等列为重点援助对象;二是完善便民措施,进一步简化程序。坚持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三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为了使法律援助工作深入人心、民心,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率,街道服务中心及社区法律服务站制作、完善了门头标识牌、不锈钢宣传栏、标牌、吊牌、桌牌、路边指路牌、工作流程牌、公共法律智慧平台介绍、门口牌匾、资料架、钛金牌等,为辖区广大人民群众寻求法律帮助提供了使得条件。2024年,街道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开展法律咨询活动21次,义务接受法律咨询32人次。

(四)强化制度建设,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推进

为了确保我处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稳妥推进,积极加强以下工作: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29日,永昌司法所共接收入矫社区矫正对象37人,解除矫正35人,居住地变更4名(迁入1人,迁出3人),目前永昌司法所总在册社区矫正对象65名,其中女18名,男性47名。开展集中学习11次,公益活动11次。

加强日常监管,防止脱管漏管。永昌街道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报到、请假外出等制度。外出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上报外出目的地,外出时间,外出原因,经司法所认真核实确认,上报审批同意才能外出,外出期间每天和司法所工作人员汇报情况,按时到司法所报到销假。要求社区矫正对象用微信进行每日情况汇报,每周两次到所指纹打卡,每周二、五进行电话汇报,每月一次到派出所查询社区矫正对象轨迹,星期六星期天使用微信小程序“云南在矫通”进行人脸识别定位打卡。注重档案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按照一人一档,做到按时归档,重大节假日排查,全面掌握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状态和行为动向,并认真做好动态分析,努力将安全隐患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安置帮教,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在安置帮教工作方面,加强信息核查、严格落实“一人一档”制度、落实帮教责任、强化重点管控等。目前,辖区内登记在册的安置帮教总人数163人,刑满释放共96人,本所社区矫正共30人,他所转入共37人,暂未发现重新违法犯罪的人员。今年以来,重点全面规范了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强化矛盾风险排查力度,在街道16个社区和所辖6个公共户单位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永昌街道辖区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3个、民事治安纠纷联合调解室2个,人民调解员175名(含专职调解员4名)。

(六)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街道法治氛围浓厚

年初,永昌街道召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会上对本年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行了安排。永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树立法治观念,构建法治思维,切实把依法治理贯彻落实到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使依法治理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切实落到实处。2024年5月初,永昌街道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专题学习培训,通过领导干部和职在编人员带头学法、用法,永昌街道的法治氛围日益浓厚,街道社区各项事务得到又好又快发展。

(七)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中央、省、市、区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工作实行兼职聘任工作制,永昌街道办事处委托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5名专业人员兼职担任街道法律顾问,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所属业务部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已按要求签订办事处、螺蛳湾项目、11号片区、17号片区法律服务协议,并向西山区司法局进行备案。合同服务期为一年,全年服务费共计17万元,到期后按程序续签或重新选定律所签订服务合同。

2024年,法律顾问为办事处征地拆迁、回迁安置、老旧小区改造、物业引进、合同管理、政府采购、人事管理等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了法律专业帮助,对委托的事项能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按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认真全面地履行了法律顾问工作的职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治智库”的作用,助力提升了党政机关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截至2024年11月29日,参与决策论证,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40件,参与项目谈判20次;起草或审查合同、协议64件;代理或参与行政诉讼案件4件;参与行政复议案件201件;参与领导接待日、突发事件处置及信访接待4次;进行法律培训或讲座1次;其他工作80次。

二、 永昌街道法治建设工作经验做法

1. 按照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引》(云司通〔2024〕43号)文件要求,永昌司法所进行了升级改造。整体布局严格按照“四室一站一中心”(即所长室、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室、档案室、法律援助工作站、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设置;各项制度完成上墙,于2024年8月中旬完成升级改造新增路边指引牌、灯箱等内容。

2. 积极开展国家、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目前,永昌街道16个社区中,已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个、市级民主法治社区15个、区级民主法治社区1个。

三、 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人员不足。基层法治宣传教育队伍肩负着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与法律运用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能。由于多种原因,业务人才不足,难以满足人们日益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二)经费不足。目前,我处纳入财政预算的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经费、法律服务工作经费等均严重不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任务日益加重,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常的工作经费短缺,进而影响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职能的发挥;庞大而复杂的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由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承担着繁重的劳动,工作中有较大的安全隐患,工作人员从警待遇未得到解决,缺乏监管设备,监管手段落后,难以保障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四、 2025年工作计划

按照“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设施完善,动作规范,协调发展”的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不断完善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按照有关工作部署,加强对社区调委会的工作指导力度,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确保调解率100%,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把“信访”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结合,对于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地区,及时做好排查和化解工作,在参与辖区重大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作用,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实效。

(二)加强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全民法制意识。

持续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法治宣传活动;做好“法律六进+N进”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6·26禁毒日”、“11·9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日”、“12·4宪法日”等重点法治宣传月、宣传日走上街头,小区,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和谐社区,通过各种宣传渠道深入开展法律宣传,使广大群众,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了解法律,懂得利用法律来解决涉法问题。

(三)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积极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突出特色和创新能力,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坚持依法、规范、科学、文明管理,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实行人性化管理和严格的制度管理相结合,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施教,因人施教。继续开展三大监管措施,确保社区矫正秩序的稳定,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通过严格管理和学习教育两个手段来提升专职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以适应社区矫正工作尽其所有的要求。

(四)确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促进区域稳定,维护社会治安,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做好核查对接工作,要求对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情况核查及时、准确,建立健全帮教工作制度,使帮教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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