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昆明市西山区科技项目及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1-11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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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戴璐
审核:银月尚宝
终审:杜卫霄
经2024年10月31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西山区科技项目及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 废止的过程
西山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就废止《昆明市西山区科技项目及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公告第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按程序报西山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二、 废止的主要原因
因《管理办法(试行)》施行时间较早,且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作了修订和修正,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名称冠以“暂行”“试行”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年的有关规定,故计划对《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废止。
三、 废止后的管理依据
后续区级开展科技项目将参照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及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政府工作要求。
相关文件: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