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租赁住房补贴申请指南
昆明市西山区租赁住房补贴申请指南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昆明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及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昆住保通〔2024〕43号)相关规定,昆明市西山区租赁住房补贴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一、什么是租赁住房补贴
租赁住房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按照住房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的差额发放租金补贴,由住房保障对象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二、租赁住房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人具有西山区常住居民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现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接受区民政部门连续6个月以上救助;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2平方米。
按户进行申请,申请家庭的户主作为主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家庭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作为申请人。
三、关于租赁住房补贴的标准
每户按照人均使用面积12平方米作为保障标准进行补助,申请家庭已有住房但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足12平方米的,按照面积差额进行补助,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超出部分由住房保障家庭自行承担。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按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1元进行面积差额式补贴;对一人户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按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2元进行面积差额式补贴。
四、申请租赁住房补贴需要提交的材料
由主申请人携带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身份证、户口册、婚姻状况证明(未婚承诺书、结婚证、离婚证,丧偶的提供原结婚证及死亡证明)、租赁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租金缴交凭证及租赁房屋的权属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向主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西山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受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