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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2409-902733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9-20 15:55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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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20 15:55
字号:[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倪文敏      审核:杨丽玲      终审:孙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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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一监督管理全区环境保护工作。

拟定本区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本区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区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协调处理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依法行使环境保护处罚权,处理辖区的环境污染纠纷。负责全区环保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

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相关企业环境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受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本区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我区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筑施工噪声和工业噪声管理。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监督管理全区生态保护工作。

拟订本区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提出区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审批建议,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8.按职责权限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

根据市级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组织实施。参与实施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

9.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和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承担西山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办公室、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争创国家生态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

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有关环境质量状况。

11.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2.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13.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和园区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按有关规定加强对全区环境保护部门的管理,承担对各街道办事处和园区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的考核工作。

14.承办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

一是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着力解决大气污染问题,更加精准开展工作。充分运用月调度会议制度,召集各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9次,压实行业部门责任,加强预警调度;发布大气污染扬尘防治工作红黑榜信息通报10次,倒逼企业落实防治措施;盯紧工业园区涉气企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一企一策防控措施。

二是加强预测及应急防治。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预测及辖区空气质量情况,做好空气质量预测预判,及时发布区级空气质量预警通知16份,在全区10个街道办事处和重点区域安装15个空气质量监测子站,联网实时在线监测;同时利用3D可视激光雷达空气质量扫描仪对污染物分布情况进行实时扫描,通过监测数据以及污染物分布情况快速定位污染源,及时进行处置,针对不同污染物启动相应防治措施,确保应急防控措施有效落实。

三是严管扬尘防治。针对建筑工地、砂石料场、搅拌站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通过日常巡查、定期专项排查、签订责任书、约谈等多种形式,督促各责任单位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防控措施,减少扬尘产生。2023年,共计出动巡查检查人员7340余人次,查出问题1640余项,下发扬尘防治任务交办单192份,及时督促责任单位完成整改。四是强化挥发性有机物防控。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专项执法检查,检查汽车维修企业435家次、加油站283家次、广告印刷企业113家次,确保企业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五是全面加强油烟排放监管。对空气质量国控站点周边3公里范围内占道经营烧烤摊点进行巡查检查,共取缔无证占道经营烧烤摊2290余起,切实减少油烟排放。

六是加大道路洒水喷雾力度。为降低道路扬尘产生,目前我区国控站点周边3公里范围重点区域内共计投入洒水车14辆、雾炮车7辆开展洒水喷雾作业,累计用水量超过20万吨。

七是2023年,西山区有效监测天数364天,其中优级180天,良级173天,轻度污染11天(2月7日细颗粒物超标,4月11日、12日、13日、14日、16日、17日、18日、19日、20日、6月25日均为臭氧超标),空气质量优良率96.98%。

2.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是盯住重要流域,守住关键河道,用好执法、监测两个抓手。在夜间、降雨期间、节假日等时间节点,采取摸排、蹲、守等方式,对螳螂川流域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溯源排查,严查直排、偷排等违法行为;每月中、下旬对主要河道开展加密监测,研判数据信息,及时发布预警,给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2023年共形成水质预警报告12份、完成24次水质加密监测、发布水质月报12份、简报24份、重点工作提醒函9份。根据监测结果,辖区责任断面中3个国控、4个省控和9个市考断面全部达标;上下游联防联控责任断面中2个国控断面还未公布数据,预计能达标,纳入考核的18个地表水河道断面预计水质达标率为100.0%。

二是全力加大对上下游联防联控责任断面大坝水库及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明朗水库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排查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等环境违法问题。根据监测结果,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明朗水库因暂未供水,故暂停开展水质手工监测,大坝水库水质类别为II类。

三是持续加大入湖河道支流沟渠巡查整治力度。严格按照河道巡查网格化和责任制要求对辖区内的主要河道及支流岔沟周边企业进行日常巡查、督察和后督察工作,严厉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3.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

一是完成16个用地性质转变为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是对2023年新增的4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与新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定期调度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进展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三是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现场检查发现的4个问题均已整改完善。

4.持续强化固体废物管理。

一是严格指导督促辖区内4家工业固体废物重点企业每月按时报送企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情况表,并统计相关数据。4家工业固体废物重点企业累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787.0025万吨,综合利用量为1072.49万吨,综合利用率为84.42%。

二是认真指导辖区内涉危企业在系统中进行危险废物省内转移备案和跨省转移审请备案,要求各涉危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2023年,共审核通过辖区内涉危企业危废系统申报登记322家、管理计划备案456家,辖区内的涉危企业已通过系统进行转移申请716份,已办结转移联单5738份,有效降低了转移处理处置带来的环境风险。

三是对辖区内9家省市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2家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和1家医疗机构等开展2023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考核,针对现场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指导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进行整改,提交整改情况报告,进一步规范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截至目前,所有问题企业全部整改完成,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传至云南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5.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做好审批服务。

一是改进行政管理模式,创新管理办法,变门槛式管理为跟进式服务,严格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进行环评审批,切实落实最多跑一次政策。共受理环评文件44件,其中已完成审批39件,正在开展技术评估4件,拟审批中1件。

二是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主动帮扶企业做好重点项目审批工作,服务重点项目建设落地。积极对接区发展改革局和区商务投资促进局,提前介入,加大对重点项目的帮扶指导,积极帮助建设单位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重点项目尽快落地。结合日常执法监管,深入企业开展送法服务、政策宣讲和纾困解难活动,指导企业尽快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为其发展助力,帮助企业排忧解难。2023年以来,共帮扶企业102家。

三是认真做好排污许可审核及核发,指导排污单位完成污染源基本信息、工艺及排污节点、环保设施、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自行监测方案、排污口规范化说明等资料填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备案52家,办理情况及时录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信用昆明双公示平台

6.有序推进环保督察投诉反馈问题整改。

一是统筹做好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反馈问题的整改,对今年内需完成整改的督察问题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提醒,对整改时限不在今年内的督察问题,实行一月一调度;不定期对存在反弹风险、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开展现场检查,确保问题在时限内完成,防止已完成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效。今年以来,共召开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推进会10次,下发各类通知70余个,全面推进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的办理落实、边督边改等各项工作。

二是全面开展生态安全隐患排查。提前谋划,为做好迎接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前期准备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及时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结合本领域、本辖区实际,全面梳理排查突出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持续改善薄弱环节、尽快补齐短板,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

三是统筹做好迎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市级拟定区级迎检工作方案,确定点位、草拟汇报材料、上情下达、线路指导等工作,重大事项及时上报等工作。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传达相关工作要求,统筹做好迎检准备。2023年共迎接监督检查20余次。

四是截至目前,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27个反馈意见问题,已完成整改23项,剩余4项正有序推进整改(整改时限均在2025年)。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交办我区50个问题129个交办件,已完成整改77件,剩余的52件交办投诉件正按时序推进整改中。

7.优化执法理念,始终坚持先礼后兵执法。

一是优化执法理念,形成先礼后兵的规范化执法流程,对首次发现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环境问题整改不力、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形的企业,开展送法入企”“以案释法等活动,全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尽心竭力为推动西山区企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好条件。

二是始终坚持边执法、边普法,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236人/次,执法车746台/次年,累计监察辖区内企业735家次,帮扶企业100余次。同时,严格执行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流程的规定,规范执法文书的编写与归档管理,按要求及时录入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100件。

三是持续做好环境投诉办理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共各类交办、来信、来访、来电等投诉案件3905件,做到了件件有受理,件件有回复,信访投诉办结率、回复率100%

8.服务经济大局,努力完成各项经济指标任务。

一是抓好环保固投项目入库工作,坚持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盯环保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抓好项目管理工作。邀请西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召开生态环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业务培训及安排部署会,为固投入库工作指明了道路,找准了方向并交流了宝贵经验,同时积极挖掘辖区重点项目,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认真梳理核查,确保符合条件项目应统尽统,并积极上门指导企业开展固投入统工作。目前,在库项目18个,计划总投资276402.31万元,本年完成投资82175万元。

二是做好规模以上服务业劳动工资增速服务。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我局2023年环保管理服务业工资增速目标任务为16%以上。目前环保管理服务行业在库规上企业2家,分别为银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晨怡弘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季度根据全区通报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工资总额增速排名全区第一。

9.积极争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一是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西山区于2021年4月1日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为双组长的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2022年1月28日编制完成《昆明市西山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2022年4月8日通过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查,并于2022年5月6日颁布实施。2023年申报材料于2023年7月8日提交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进行评审,经省级专家帮扶指导后已按要求修改完善。2023年7月25日经区政府盖章后上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二是开展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复核工作: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云南省生态文明州、县(市、区)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西山区积极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并已于2023年8月31日将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资料提交至省生态环境厅进行审核。2023年11月30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对西山区开展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现场复核及帮扶指导。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科、管理科、大队办公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本级)

2.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3.昆明市西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629.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3.99万元,占总收入的51.7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85.55万元,占总收入的48.2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6.32万元,下降8.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7.47万元,增长5.9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93.79万元,下降19.7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财政要求压减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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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57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2.49万元,占总支出的40.12%;项目支出944.13万元,占总支出的59.8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02.36万元,下降24.1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28万元,增长7.71%;项目支出减少547.65万元,下降36.7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财政要求压减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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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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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2.4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4.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4.1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经费5.73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61%;

2.2023年西山区财政局拨劳务派遣人员经费171.21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8.13%;

3.执法补助经费4.14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44%;

4.监测监察业务用房装修经费21.1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2.24%;

5.全国低碳日系列宣传活动经费9.98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06%;

6.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经费1.65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17%;

7.十四五专项规划及战略研究经费19.0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2.01%;

8.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资金93.0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9.85%;

9.西山区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点医疗废物集中清运暂存工作经费15.08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60%;

10.大气污染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经费150.0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5.89%;

11.2023年西山区财政局拨 办公用房租赁费及办公用房物管经费187.55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9.86%;

12.2023年政府目标考核奖差额经费15.08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60%;

13.乡村振兴先进个人奖0.3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03%;

14.大气污染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经费10.55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12%;

1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81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40%;

16.2023年西山经济社会发展先进个人奖励金0.3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03%;

17.2023年西山区财政局拨 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26.76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2.84%;

18.2023年西山区财政局拨离退休人员福利费2.61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28%;

19.2023年西山区财政局拨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33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03%;

20.退休人员慰问经费0.24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03%;

21.法律顾问专项经费5.0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53%;

22.大气污染防治应急专项经费9.38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99%;

23.噪声显示屏运行维护经费9.0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95%;

24.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润城学校无废学校建设试点示范项目1期经费182.33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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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4.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20%。与上年相比增加62.00万元,增长7.82%,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资基数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5%。主要用于为我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5%。主要用于为我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及重特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99.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9%。主要用于发放我单位职工工资、奖金、补贴等,保障我单位日常运行。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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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2万元,决算为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2万元,决算为6.4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2万元,支出决算为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2万元,决算为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72万元,下降10.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72万元,下降10.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财政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接待人次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20万元,比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0.3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财政要求压减相关开支。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办公费14.62万元、物业管理费2.57万元、差旅费3.43万于元、培训费0.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66万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本级)资产总额1,024.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88.17万元,固定资产136.2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1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3.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6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46703601111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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