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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6516-202302-669939 主题分类: 区政府职能部门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4-12 13:35
名 称: 西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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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4-04-12 13:35
字号:[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李朋恒      审核:江娟      终审:黄胜毅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昆明市西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办公室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昆明市西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办公室负责区商务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受理区商务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机构名称:昆明市西山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办公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秀苑路188号区政府综合办公大楼5-07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871-68227462,传真:0871-68228326

电子邮箱:stjysqgk@km.gov.cn(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邮政编码:650118

二、主动公开

政府应当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职能职责、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公示公告、工作动态;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专项规划;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三公经费;《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西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如下:

1.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访问网址http://www.kmxs.gov.cn/)

2. 西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办公室,办公地址:西山区秀苑路188号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507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822746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昆明市西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秀苑路188号507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1-68227462 传真号码:0871-68228326

通信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秀苑路188号西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邮政编码:650118

电子邮箱地址:stjysqgk@km.gov.cn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西山区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kmxs.gov.cn/)上下载,也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之一提出: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西山区人民政府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邮寄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联系电话:0871-68227462,邮政编码:650118,邮寄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秀苑路188号西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3)传真申请。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号码:0871-68228326。

(4)邮箱申请。请填写《申请表》。电子邮箱地址:stjysqgk@km.gov.cn

(5)网络申请。请通过昆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西山区端口(网址:

http://www.km.gov.cn/kmysqgk/app/form/county/kmxs)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关业务。

3.申请和处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本机关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或者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中止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期限内,障碍消除后期限恢复计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复,本机关向申请人书面说明:

1. 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 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 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 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 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 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 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9. 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10.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可能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并根据第三方意见和对公共利益的影响情况进行答复。

11.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由本机关牵头制作的,本机关可以征求相关行政机关的意见。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2.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13.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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