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西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区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4年度西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根据决策提交时间,倒排工期,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还应当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未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区人民政府研究审议。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调整或者新增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程序报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研究同意后,进行事项调整。
三、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制定、执行等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决策公布实施后适时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形成决策实施后评估报告提交区人民政府,确保决策执行质量和效果。
五、区政府各部门及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国务院令第713号、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和有关工作要求,于2024年一季度前制定并公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2024年度西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度西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提交时间 |
1 | 昆明市西山区城乡绿化美化总体规划(2022-2031年) | 西山区发展改革局 | 2024年二季度 |
2 | 西山区团结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团结街道办事处 | 2024年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