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昆明市西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西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部门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目录标准
(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区商贸领域发展和投资促进的重大政策措施、重要规划、行动方案和重大项目;
(二)决定对全区商贸领域发展和投资促进有重大影响的改革措施、管理办法、重大活动举行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三)出台涉及公共利益的重要规范性文件;
(四)其他涉及全区商贸领域发展和投资促进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依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的规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三)结合单位实际,每年3月31日前完成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标准编制,报经局党组同意后,报区政府备案,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