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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2210-624830 主题分类: 2022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0-31 11:17
名 称: 昆明市西山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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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西山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10-31 11:17
字号:[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A

〔公开〕

西城管函〔202270

关于西山区第十七届人大次会议第108

建议答复的函

胡锐等10 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共享单车凭借绿色节能、方便智能等特点,在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投入数量的不断增多,由此衍生出来的系列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城市之痛”。虽然昆明市已制定了《昆明市关于规范共享单车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共享单车停放点设置、停放管理、运营管理、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根据目前使用情况看依然存在两个突出问题:

一、乱停乱放问题。共享单车占用公共空间,被随意停放在人行道、盲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特别在商业区等人流密集地共享单车乱停放导致停车秩序混乱,不仅增加城市交通管理的压力,影响市容市貌,也影响共享单车企业的持续运营。

二、投入后期运营维护问题。一方面共享单车企业普遍维护跟不上,对故障或老旧单车维护不及时甚至不处理。另一方面是“车太多、人太少”。单车投放数量、投放点位与后期维护人员配置不成比率,企业配置的后期维护人员无法顾及到所有的投放点管理,很多路段设置了投放点,但没有维护人员开展维护工作,从而导致车辆的无序停放。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根据《昆明市关于规范共享单车管理的实施意见昆明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昆明市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按照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坚持企业主责、市级统筹、属地监管、多方共治的原则。区级负责辖区范围内共享单车停放点、停放标志的设置和停放秩序的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街道办事处结合本辖区实际,科学合理设置共享单车停放点、停放标志及禁停区域以及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的监督管理。区城管局负责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的监督管理。

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的监督考核方面,市城管局聘请第三方考核机构负责全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的检查考核,市城管局参考考核成绩排名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予以配额奖惩。连续3个月排名末位的运营企业,市城管局约谈该企业总部,并向该企业总部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由运营企业总部上报整改方案,第4个月排名继续末位的责令退出昆明市场。

本着既方便群众日常出行,又保障城市道路畅通和市容市貌秩序井然的初衷,为促进共享单车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做好非机动车城市道路停放管理的有关工作,按照市城管局2022年印发的《COP15第二阶段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复检期间重要区域、重点路段街面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工作方案》、《非机动车城市道路停放管理协作机制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昆明公交集团下属昆明城市服务管理公司负责主城区重要城市道路、重点商圈、医院、学校、公交枢纽站、地铁口周边等市政管理区域人行道及与人行道相连公共区域的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工作,对非机动车不文明停放行为进行提醒、劝导和引导,负责主城区无人值守非机动车停放点和有人值守非机动车收费保管点()的点位选址、报批、施划等工作;共享单车企业负责做好单车的投放量控制及调度清运工作;重大会议和活动期间,城管部门统一部署,做好非机动车综合治理工作,确保非机动车停放秩序良好。目前,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取得很大成效,非机动车停放整洁有序。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加大对共享单车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共享单车调度清运力度;二是督促昆明城市服务管理公司持续做好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调整共享单车停放点位,确保机动车道、人行道畅通,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西山区城市管理局

2022923

(联系人:田燕  电话6818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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