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司法局 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关于开展对区属律师事务所联合抽查的工作方案
西山区司法局 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度关于开展对区属律师事务所
联合抽查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推进我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对辖区内律师事务所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2年6月至12月。
二、抽查对象及参与部门
(一)抽查对象:西山区辖区内的区属律师事务所为抽查对象,随机抽取比例为5%。
(二)抽查参与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抽查内容
(一)区市场监管局
检查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登记事项,重点检查经营场所是否为登记注册地址,是否存在“人户分离”的情况。
(二)区司法局
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的日常监督检查。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该系统自动派发到抽查部门,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各部门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区司法局负责沟通、协调、组织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具体实施。
2.参加联合抽查工作的单位,各自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现场检查笔录》,并做好相关台账。
3.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公示信息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抽查工作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单位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昆明市西山区司法局 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