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西山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 制定背景
为深刻汲取“4·29”湖南长沙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推进西山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昆明市西山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西山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务院、省、市最新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印发《西山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修订)》。
二、 文件依据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号);
2.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22〕10号);
3.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22〕22号);
4.《昆明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SZJJ-20220617-07);
5.《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西山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通〔2022〕55号)。
三、 目标任务
自2022年5月开始,启动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集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百日攻坚”行动。2022年8月中旬前,取得明显进展,对经营性自建房的重大风险隐患管控到位,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2023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建立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逐一归集排查信息。2025年6月底前,通过安全鉴定、分类整治,全面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并建立起城乡房屋安全管理体系。
四、 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
为深入推动西山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西山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抽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脱产集中办公。各街道办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及排查工作组,负责本辖区的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1.百日攻坚阶段,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旅游景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突出农家乐、宾馆、饭店、酒店、网吧、民宿、餐馆、集贸市场、宗教活动场所、文化经营场所、场站码头、交通服务区,以及大型集会、庆典、比赛、展览、展销等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聚焦3层及以上、涉及10人以上的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立即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进行分类整治。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
2.全面排查摸底和全面整治阶段,排查整治范围为全部自建房。
(三)实施步骤
西山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分为“百日攻坚”和全面排查摸底、全面整治三个阶段,2022年5月4日—8月10日为百日攻坚阶段,2022年8月11日—2023年6月30日为全面排查摸底自建房阶段,2023年6月30日—2025年6月30日为全面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阶段。
(四)保障措施
1.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规定,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形成合力,严格落实自建房房屋隐患排查整治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2. 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办理时限,全力推进加固改造工作。
3. 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总要求,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查办贯穿全过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实施处罚。
4. 全面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相关文件:昆明市西山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西山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