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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2111-462245 主题分类: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1-11-03 13:48
名 称: 西山区2021年1-10月关于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惠企利民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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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区2021年1-10月关于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惠企利民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03 13:48
字号:[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西山区2021年1-10月关于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惠企利民情况报告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压实直达资金工作责任,强化直达资金全链条监控

我区通过全省财政一体化系统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对接,加强直达资金预算源头管理,及时规范分配下达资金,在资金支出后第一时间将支付信息导入系统,监控资金支出进度和流向,通过系统动态监测,实现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的全覆盖全链条资金监控,确保直达资金使用全程可监控、可追溯,实现全覆盖、全流程、动态化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二)完善直达资金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

一是下发《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将财政直达资金监控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具体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指标接收、分配下达、指标登录、支付数据对接等工作,确保直达资金及时、准确地录入直达监控系统;二是出台了《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关于加强直达资金管理的通知》,从组织领导、预算资金下达、资金支付、资金台账等方面予以规范直达资金,确保资金直达基层部门、直接惠企利民,充分发挥资金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

(三)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直达资金基础工作

一是成立直达资金监控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4名副局长任副组长,将直达资金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统筹部署和组织协调直达资金相关工作。明确相关科室职责分工,要求各科室按照工作布置、落实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着力做好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建设、数据转换、数据搜集反馈等工作。二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推动直达资金信息公开机制,区民政局对于低保补贴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三是加强直达资金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参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项目管理,每个项目都按照年中预算追加项目要求,进行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项目资金管理等进行预算绩效跟踪,对偏离的项目绩效目标及时进行纠偏,保障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直达资金分配及支出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19日我区直达资金指标合计37,334.33万元,区财政局已将预算资金37,334.33万元全部分配下达至各预算单位,分配下达率100%,支出28,152.82万元,支出进度75.4%

三、直达资金执行监控情况

(一)我区按照市级审定的资金分配方案及时足额下达新增财政资金预算指标、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坚决杜绝推迟下达和截留挪用情况;严格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管理要求,对直达资金单独下达、单独标识,单独调拨库款。

(二)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点对点将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人,并通过系统监控,跟踪资金支出进度和流向,资金直达受益企业和个人。

(三)及时将资金下达支付等数据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完整记录和跟踪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时间、分配到哪一部门等有关信息;严格按照财政部确定的台账格式,依托监控系统建立资金台账,实现资金台账与线下数据同步,全面反映资金分配下达、支付使用和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全过程监控资金使用情况。对受益对象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加强动态跟踪监控,确保相关手工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建立与上级财政、财政与相关部门、财政内部科室之间的对账机制,有效保障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无做假账等问题。

(四)依托监控系统建立常态化监督和预警机制,对预警事项组织核查,保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快推进国家、省市财政部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的落实,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棚户区改造资金由区城更局牵头督促29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螺蛳湾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达到支付条件完成资金拨付,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由区住建局牵头,加强对实施单位业务指导,督促实施单位按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度加快资金拨付。

(二)向上积极争取资金,落实计划生育转移支付配套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及时发放。

(三)西山区继续严格按照国务院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继续高度重视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继续及时完成上级指标分解下达,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推进实施进度,尽早形成实际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及时准确完整导入预算指标、支付数据和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信息;进一步对监控系统数据质量进行全面再检查。

(五)区财政局将继续督促区卫健局、各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城更局等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形成实物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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