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实施办法》文件的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做好西山区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和政协提案(以下简称提案)的办理工作,提高办理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的规定,结合西山区实际,制定了《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实施办法》。
二、目标任务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尊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认真负责地承办建议、提案,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办理建议、提案,是西山区人民政府的政治任务和法定职责,是贯彻执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促进政府依宪施政、依法行政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体现。西山区政府高度重视,并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程序办理,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应。
三、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主要对实施办法中的建议和提案做了解释说明,并对承办主体和承办单位做了详细的界定;特别对政协的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界别、界别小组或者联组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进行了细化。
第二章办理工作机构职责。主要对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区级各承办单位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进行了明确。
第三章办理要求。细化了办理工作制度,规定了办理时限,详细解释了办理类型,明确了复文公开的属性及保密要求。
第四章办理程序。主要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交办、签收、承办、面商、回访、答复、续办续复等办理流程进行了规定和详细的说明;新增了面商环节必须填写《面商情况记录表》,统一了答复复文和《征询意见表》格式。
第五章激励与问责。主要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各承办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将考核成绩纳入结果运用,并作为表彰先进、通报批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依据。
第六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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