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西山区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方案》文件的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为野生动植物创造安全的栖息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制定了《西山区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方案》。
二、目标任务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对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云南省省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物种全面保护。规范野生动植物养殖、培育和经营利用活动,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严厉打击非法猎捕、出售、购买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生息繁衍场所及其生存环境,营造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长效机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区人民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政府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西山区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领导小组。
(二)狠抓工作落实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方针政策,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对非法猎捕(采集)、人工繁育、伤害、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
二是加强野生动植物生境和栖息地环境的监督管理;
三是加强文化、旅游市场、商品交易市场、集贸市场、花鸟市场、饭店、药店、宠物馆等场所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管理,对非法来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行查处;
四是对野生动物人工饲养繁育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养殖条件或超范围养殖的场所依法关停、整改;
五是加强网络平台和海关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售卖、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六是督促旅行社、导游向游客宣传红嘴鸥保护知识,引导游客科学爱鸥护鸥,防止发生非法猎捕、随意抓捕、伤害红嘴鸥等问题;
七是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保护意识。
(三)落实工作常态化
西山区将通过此次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自觉加强自然保护地、湿地、禁渔区等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日常巡逻检查和管理,进一步严格规范野生动物养殖和经营利用,把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作为常态化工作抓好、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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