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西山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文件的政策解读
为让社会公众更好的了解我区《西山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西政办通〔2019〕141号)(以下简称《技提方案》)的政策措施,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现对文件解读如下:
一、 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全会工作部署,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作为实施就业优先政策,保持就业稳定,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让没有技能的劳动者具备一技之长,让技能不足的劳动者实现职业技能提升,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1年)》(云政办发〔2019〕69号)和《昆明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办法(2019-2021年)》(昆政办〔2019〕93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技提方案》,努力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增强就业人员技能,为我区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活力核心区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保障。
二、 主要内容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有8个部分,前5个部分为政策的具体工作措施,共计5条政策措施;后面3个部分为政策实施的组织保障,共计3条保障。《技提方案》既有具体的、可行的措施,同时又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实施就业优先政策,保持就业稳定,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让没有技能的劳动者具备一技之长,让技能不足的劳动者实现职业技能提升的决心。
(一)明确工作重点。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指导企业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提升职工素质和转岗能力。组织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普遍开展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加强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等青年、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就业重点群体开展培训。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针对“两后生”开展劳动预备培训。按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培训机构参与的原则,采取“产教融合、企校合作、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在企业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支持建设区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依托驻区企业及职业培训机构,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工作。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带动作用。
(二)突出工作主体。突出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培训中心。企业培训中心可自行或与具备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联合办学。发挥社会力量培训支持作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结合市场需求规范推进培训工种审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充分利用省外优质培训资源为我区职业技能培训提供服务。
(三)创新培训内容。以职业技能提升为核心,加强通用职业素质和求职能力等综合性培训。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质量安全意识、有关法律法规、扫黑除恶、禁毒防艾、环保、健康和卫生、就业指导、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家政、养老服务、母婴护理、保安、电工、民族工艺等职业技能培训;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循环农业、智慧农业、旅游业、康养产业、智能建筑、智慧城市、设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围绕培训发展电商产业,将摄影摄像、包装设计、物流快递、“店铺”装修等电商服务技能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加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力度。
(四)加强培训管理。对企业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计划按程序进行审批备案,利用“大能手培训平台”对培训进行管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管、培训台账进行收集整理,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安排工作组对培训开展进行抽查。对符合规定的培训,按《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19〕3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办法(2019—2021年)的通知》(昆政办〔2019〕93号)规定和标准拨付培训补贴。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推动富民增收的重要意义和政策举措,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措施,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工作,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营造技能成才的良好环境。结合开展人社政策“五进”活动,深入企业、街道、社区、农村大力宣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
(六)健全工作机制。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方作用,形成合力。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担资源整合、培训机构管理、质量监管、资金管理等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抓好督促落实。区发展改革局要统筹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区科技工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积极参与培训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及区教育体育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办)、区退役军人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区民政局、区审计局等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支持鼓励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等群团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责任清单详见附表)。
(七)加大资金支持。在西山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开设“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支出户”,按规定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除已明确应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项目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外,其他支出项目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支出。
(八)加强资金管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区财政局进一步健全完善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等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提高培训质量。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职业培训补贴。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三、 适用范围
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在昆明市的符合条件劳动者,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等青年、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就业重点群体,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可享受本政策。
四、 实施时间
本政策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暂为三年;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或省、市颁布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