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关于对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184号建议的答复
西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关于对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184号建议的答复
张兴代表:
您在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蔡家社区巴掌岩、老红岩旅游开发给予落实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巴掌岩、老江岩地处西山区团结街道办事处螳螂川中游,山高险峻,谷底水流湍急,徐霞客造访富民河上洞,误走其中,留下美文佳赞。整条螳螂川沿线,上游安宁青龙峡已早为市民所熟知,下游富民地段开发也在启动中,巴掌岩、老江岩所属的蔡家社区为偏远经济欠发达的涉农社区,群众普遍经济困难,希望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农旅融合发展,来促进当地农特产品销售,带动村民家门口实现就业,增加经济收入。在此背景下,蔡家社区计划与武定绿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巴掌岩、老江岩,总面积2000亩,武定绿博有限公司概算拟投资1.1亿元,蔡家社区以土地入股,并每年有16万元保底分红给村民。但在项目申报的过程中,受林地、土地等指标限制,目前项目无法立项推动,希望区政府国土、农林部门给予支持、帮助,真正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带动螳螂川沿线经济发展。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用途管制制度。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第十九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确定的农用地转用指标。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蔡家社区与武定绿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老红岩、巴掌岩”若涉及非农建设项目,项目选址必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按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若项目选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议在下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对该项目选址用地的土地利用规划用途进行调整,调整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途后依法按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二)经过区农林部门核对了《西山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云南省西山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报告》(2017年2月)等相关资料,蔡家社区巴掌岩、老江岩林地均为国家公益林,林地保护等级为Ⅱ级。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5年3月30日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2016年9月22日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修改)第四条规定“(五)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勘查项目、大中型矿山、符合相关旅游规划的生态旅游开发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因此项目开发需要进一步完善报批手续。
(三)一是该项目选址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难以立项;二是因滇中引水项目在该地区的推进,部分村民就是否开发旅游项目与社区居委会存在一定矛盾,需要协调解决。根据以上情况,建议相关单位对项目的可行性、合法性进行论证。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强与区级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项目推进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尽力协助区级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的跟踪服务,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争取该乡村旅游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李燕秋68227463
西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