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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1910-276880 主题分类: 2019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9-10-30 17:33
名 称: 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01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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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01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30 17:33
字号:[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011号建议的答复

刘春燕代表:

您在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群租房整治》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根据《昆明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要求,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西山区辖区范围内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有效解决因房屋群租、群居等违规租赁引发的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系列问题,进一步规范居住房屋租赁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非法群租、群居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我局高度重视、整合信息、迅速响应,立即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检查工作组,自2018514日至今,多次会同相关部门到各小区实地调查处理。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昆明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从201851日起实施后,我局联合区城市管理局、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对涉及房屋群租行为的小区开展专项检查。在查处行动中,对涉嫌违规出租房屋的相关责任人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并告知承租人居住房屋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卧室为最小出租单位,住宅内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原始设计为客厅、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杂物间等非居住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不得增设卫生间等相关规定。在整改期限内未整改的住房,我局已将移交城管部门对涉嫌违规出租拒不整改的房屋进行相应行政处罚。同时我局督促辖区内物业公司配合社区做好安全宣传,全面排查小区群租情况及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我局并处理,实施安全保障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持续开展好此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本着有报必查的原则,会同公安、城管、街道、社区等多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做好房屋群居、群组的整治工作。同时引导辖区物业公司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组织各物业企业认真开展小区住房出租涉黑涉恶自查自纠和线索摸排工作。加强区域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分工合作打好房屋租赁行业涉黑涉恶治理攻坚战,全力维护我区房屋租赁市场和谐稳定。推动辖区住房租赁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进一步提升辖区内各小区的居住环境。

三、   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多措并举,积极查处。一是通过充分发动广大居民群众的支持参与,设立违规租赁住房举报箱等方式,进一步掌握违规租赁情况。二是梳理媒体曝光、举报和投诉,掌握和确定群众反响强烈的群租、群居房源。

(二)联合执法,加大查处。一是组建由公安、相关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和住建局物业专职人员为主要成员的专业查处队伍,对已掌握的群租、群居住房开展逐户调查取证。二是联合区级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结合实际,分阶段、分步骤,循序渐进地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三是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熟悉相关执法依据,做好群租、群居房整治工作。

(三)巩固成果,建立长效。一是巩固查处成果,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区级相关职能部门,社区负责指导和督促居民、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修改《业主公约》,将制约群租行为纳入其中,与租客、房屋中介等签订《入住协议书》、《中介看房承诺书》等约束规范,堵截群租、群居现象的源头。三是立足实际,要求物业、房屋中介、群租房东等各责任人从消防、治安、卫生等各方面落实整改。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吴衔     联系电话:68331106

昆明市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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