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昆明市西山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第127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昆明市西山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第127号提案的答复
何忠遥委员:
您在政协昆明市西山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现代化宜居城市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区物业管理事业发展迅速,物业管理覆盖面不断扩大,物业管理意识日趋成熟,行业服务市场竞争机制初步建立,全区实现新建商品房小区100%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单位院落、部分老旧小区实行单位、社区化准物业管理并向专业化物业管理过渡。老旧小区的改造主要由城市更新改造局牵头负责,我局在做好配合工作的同时,主要是对后期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根据我局的职能职责,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坚持“资源整合、完善功能、标本兼治”的政府主导原则,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可以采用企业投资取得委托合同或者以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方式向专业的物业公司购买改造建设和物业服务项目。把硬化、美化、亮化、安防、活动场所、商业资源等基础设施的项目建设和环境卫生、车辆管理、安全保卫、城市管理、小区秩序等服务列入投资或购买服务范畴,同时将本物业管理区域居民共用和城市街区功能进行区分,正确确定改造后居民需承担管理费用的部分,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确认。
坚持“谁进入、谁管理、谁收益”的市场运作原则,由专业公司以社区为单元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一次性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分类制定“准物业”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建设和维护街区和老旧小区基础设施、配套设施,有偿为街道、社区和居民提供公共性服务。
坚持社区全程监督的原则,由社区组建居民管理委员会或依靠居民代表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进行考评,并建立相应“退出机制”。
坚持“谁居住、谁享受、谁出资”的原则按照物业委托合同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其他经营收益以合同约定用于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维修资金的建立。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积极协助各街道办事处开展试点工作。以“创文”工作为契机,突破固有思维,先推动起来,鼓励我区物业服务企业特别是国有独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以试点效果带动其他办事处主动开展工作。
(二)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主动对接辖区街道、社区开展物业管理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以开展物业管理为抓手,推动社区各项工作的开展。
联系人:吴衔 联系电话:68331106
昆明市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