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处发〔2019〕17号 关于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035号建议的答复
(A类)
西山区人民政府棕树营街道办事处文件
处发〔2019〕17号
关于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035号建议答复
尊敬的谭坤代表:
您在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快西山区4号片区土堆村城中村改造推进工作》建议,已交我处研究办理,我处作为主办单位,结合工作职责,现将意见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西山区4号片去土堆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于2009年经政府批准,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群众受益”的原则,通过招商引资,确定碧鸡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4号片区的社会投资人。自“城中村”改造启动后,按照拆迁实施细则,95%以上的群众采用回迁方式(产权调换)在2014年6月,按照拆迁协议,一个协议回迁了一套房屋后,社会投资人至今没有建盖二期回迁房和拖欠2017年3月至今32个月的过渡费,目前矛盾越来越大,社区做群众维稳工作已穷尽办法,群众对社区的意见也越来越大。
二、建议办理情况
(一)积极汇同协办单位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和区自然资源局针对片区问题进行研究,由棕树营街道办事处及4号片区指挥部督促云南碧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尽快筹措资金,确保过渡费安置费及时足额发放,同时尽快恢复回迁安置房相关建设工作;
(二)办事处、社区继续做好4号片区回迁安置工作,积极协调督促企业加大融资力度,争取早日恢复回迁安置房建设,并及时向区级主管单位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省、市、区级领导高度重视4号片区回迁安置问题,分别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力求早日完成回迁安置工作。
(三)为加快推进西山区城中村改造4号片区相关工作,2019年7月19日,区政府田峰副区长召集区政府办公室、棕树营街道办事处、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邀请云南碧鸡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鸡公司”)相关负责人,对该片区相关事宜进行了研究,研究情况如下:
1.原则同意由碧鸡公司对已获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进行预售和网签备案,并按备案价格的50%,以归还回迁安置房建设资金、拆迁户安置过渡费以及欠缴的A1、D地块土地出让金的形式打款到棕树营街道办事处账户,由棕树营街道办事处专账核算用于回迁安置房建设和安置过渡费发放及土地出让金的上缴。如资金由非碧鸡公司的第三方账户打入,则由碧鸡公司和第三方共同向棕树营街道办事处出具书面说明。
2.棕树营街道办事处收到资金后,据实核算等价房源并函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相应等价商品房源进行网签备案,商品房销售与回迁安置房建设须同步进行。同时碧鸡公司需作出书面承诺,在第一批网签备案解锁当月起20个月完成项目二期回迁安置房建设。
3.碧鸡公司销售房源资金,必须优先保障回迁安置房建设及安置过渡费发放、欠缴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棕树营街道办事处负责,会同碧鸡公司尽快研究该项目欠缴土地出让金及土地滞纳金处置方案,尽快报区政府研究。
4.由棕树营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城市更新改造局配合对西山区城中村改造4号片区整体项目收尾工作做风险评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中,我处将积极对接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和区自然资源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项会议要求,继续督促开发公司推进后期片区改造及回迁安置房建设工作,同时与土堆社区一起做好维稳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魏洁珉 65392577
西山区人民政府棕树营街道办事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