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2019年1月16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的实施意见》(西政办通〔2019〕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5年8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对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作出部署要求。2017年4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进一步明确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董事会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2018年1月30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7号)。2018年9月18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8〕113号),对规范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完善外部董事制度等提出明确要求。根据中央、省、市国有企业改革决策部署,西山区在认真学习、深入调研后,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我区加强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助推我区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的深入推进。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
2.《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7号)
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8〕113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重点阐明《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推动国有资本不断做强做优做大。重点明确2019年底前,全区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全面完成;到2020年,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更加牢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权责规范、有效履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落实,企业民主监督和管理明显改善。明确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权责对等、激发企业活力5个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从5个方面提出重点任务措施,包括:
理顺出资人职责,转变监管方式。重点明确了严格规范出资人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的权责,强化权利责任对等,保障有效履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企业运行效率。
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包含履行董事会权责、优化董事会结构、健全董事会工作机构、规范董事会议事规则、严格实行董事会任期制、建立完善董事会及董事工作报告制度、落实和维护董事会职权、加强董事队伍建设8项内容。重点明确了董事会的权责,国有独资公司、全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董事以及外部董事的派出、产生方式,建立健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出逐步推行外部董事薪酬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对外部董事实行年度评价和任期评价,由出资人机构组织实施。
维护经营自主权,激发经理层活力。包含明确经理层履职重点、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健全完善董事会对经理层的考核制度3项内容。重点明确了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提出健全完善经理层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制度和组织约束机制,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畅通企业经理层成员与职业经理人的身份转换通道,探索建立长效激励机制等。
有效发挥监督作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包含明确监事会职能、重视企业职工民主监督、强化和完善责任意识及问责机制3项内容。明确了监事会权责,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完善重大事项信息公开和对外披露制度,明确了各治理主体违规责任,加强出资人机构、纪检监察、巡视、审计部门的协作,提升监督实效。同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企业领导人员干事创业。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强化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领导地位、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和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5项内容。重点明确了企业党组织统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全局,将党建工作要求纳入企业章程,坚持和完善国有企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将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等,发挥党组织在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监督作用,形成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包含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有序推进3项内容,促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相关文件: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