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海口工业园区管委会(海口街道办事处) 关于对2018年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65号建议的答复
昆明海口工业园区管委会(海口街道办事处)
关于对2018年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65号建议的答复
杜明清代表:
您在2018年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云龙社区安置房居民用电、电力设施建设的建议》,已交园区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海口工业园区产业片区(云龙片区)征地补偿意见》以及《海口工业园区产业片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委托合同》,昆明海口工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投资公司”)主要负责海口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内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与管理以及园区内基础设施、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工作。为大力推动“三大项目”的建设,海口投资公司委托昆明俊健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明俊健公司”)对项目建设范围内涉及的房屋进行拆迁工作,现已全部结束。
涉及拆迁的4个居民小组原村内电力设施属于集体、村民共同集资建设的集体资产,1999年实施农村一户一表安装,村民每户出资200元进行了农村电网改造,原有村内电力设施进行资产上划给供电局。进行整村拆迁时根据已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对权属于云龙社区的电力设施进行了兑付,协议分别为:《海口工业园区产业片区(云龙片区)土地征收服务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集体公建部分】(协议编号为GJ003号)、《海口工业园区产业片区(云龙片区)土地征收服务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集体公建部分】(协议编号为GJXP001号)及《海口工业园区产业片区(云龙片区)土地征收服务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集体公建部分】(协议编号为GJ005号)。但属于供电局资产的电力设施未进行补偿。现经核算,云龙安置点新建电力设施需850万元左右的资金,约合每户居民1万余元,资金缺口较大,希望政府部门能协调供电部门,尽快协商解决云龙社区安置房居民用电、电力设施建设,并给予资金扶持。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2018年7月5日面商会后,园区再次与区工信局、区供电局就云龙安置片区电力设施建设问题进行对接,希望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但经对接,原农网改造优惠政策已不再实行,云龙安置片区电力设施建设需按照“谁报装、谁出资”的原则,按照新建公共电力设施程序办理。同时,园区再次与投资公司就云龙安置片区电力设施拆迁补偿进行对接,投资公司回复权属于云龙社区的电力设施已按照协议兑付,但对于已上划至供电局的电力设施应由供电局提出补偿。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园区将加大与昆明市供电局的沟通,积极争取政策指导,同时,加强与区政府等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建设资金扶持。并加强与云龙社区的沟通,及时了解供电方案报批进展,并积极配合做好安置点电力设施建设工作。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区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昆明海口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