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关于对西山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54号建议的答复
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
关于对西山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54号建议的答复
董绍杰代表:
您在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启动西仪公司相关企业办市政设施移交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云南省国资委、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国资规划﹝2017﹞340号)文件,结合西山区实际,区政府制定了《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区中央、省属企业“三供一业”“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实施细则>的通知》(西政办通〔2018〕84号)。
《实施细则》专门成立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国资局。为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设立了由分管相应工作的区级领导任组长,业务部门为牵头单位,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供水、供电、供气、物业管理、市政设施、消防设施移交,企业办医疗、教育机构等13个专项移交小组,移交小组根据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目标责任,保证相关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实施细则》印发后,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工作推进会,要求各专项移交小组工作必须认真落实“先移交后改造”原则,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督促指导接收单位,协调相关方面帮助解决有关问题。
(二)对西仪公司相关企业办市政设施移交工作,建议由西仪公司按照《实施细则》工作要求,向相关市政设施对应的移交专项小组提出申请,由移交小组根据移交内容,确定接收主体,移交接收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方案,办理移交接收事项。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区财政局将按照工作职责,紧盯驻区央企、省企“三供一业”、“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移交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协调相关职能单位,确保工作按时限完成。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区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联系人及电话:谢勤,68228478。
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