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关于对西山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008号提案的答复
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
关于对西山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
第008号提案的答复
陈云进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九届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提升西山区基层社区医疗机构能力建设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西山区财政局对我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十分重视,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中心任务,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改工作部署,落实好财政补助资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收入不上交财政,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含职业年金)由区财政承担。
2015年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分配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昆卫〔2015〕53号)文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年终结余按40%提取奖励基金、10%提取职工福利基金、50%提取事业基金。其中:事业基金可用于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培养、业务用房建设及修缮、设备更新等发展性支出,以促进基层医疗机构整体水平的提高。2018年6月13日西山区政府下达《关于同意提高十个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奖励比例的批复》(西政复 〔2018〕113号),将奖励基金的提取比例调整为50%、事业基金提取比例调整为40%、职工福利基金比例维持10%,进一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近两年区级财力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障情况
2017年区财政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助2,158万元,比2016年增长7.5%,增支150.6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2017年工资及五险一金支出1,794万元,同比增长26.2%,增支373万元;人均补助从2016年的9.94万元增加至2017年的12.63万元。
社区中心租房:4个新成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永昌、金碧、西苑、棕树营)租房补助资金2017年110万元,2016年127 万元。
基层能力提升经费:2017年30万元,2016年253.4万元。
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2017年224万元,2016年206万元。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取的事业发展基金结余情况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60%提取的事业发展基金中结余2016年提取的修购基金342万元,加上2017年可从收支结余中提取的467万元,可用修购基金合计809万元;可用人才培养基金合计369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按昆卫〔2015〕53号文件精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发展性支出,可以使用每年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结余中提取的事业发展基金。鉴于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地理位置、服务水平等因素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存在差异,提取的修购基金有多有少。为整体提升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保障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工作的开展,卫计局已向区政府申请西山区基层社区医疗机构能力提升缺口资金290万元,2018年6月25日西山区政府下达《关于同意补助2018年区政府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缺口资金的批复》(西政复〔2018〕126号)文件,批复了政协提案008号“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提升西山区基层社区医疗机构能力的建议”补助资金290万元。财政资金已保障到位,将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促进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提高。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区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联系人及电话:柯晓竹,68227758
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