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关于对西山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
关于对西山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
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王艾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九届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取消预防性体检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项目后进一步加强预防性健康工作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预防性健康体检是对食品经营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等按国家法律规定所进行的从业前健康检查,主要涉及五个行业六种疾病: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和其他有碍健康的疾病。
我区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由西山区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在2017年4月1日前按70元/人收取体检费。疾控中心收取的体检费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缴入财政后再安排支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医改政策收取的体检费不缴财政。取消预防性体检收费项目后,财政对体检成本(不含收益部分)进行补偿,但省、市一直未出台成本核算标准的相关规定。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下发财税〔2017〕20号《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取消“预防性体检费”这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后,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得影响依法履行职责。其中:行政单位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有关经费支出,纳入相关单位预算予以保障”。
在取消预防性体检收费项目后,省、市暂未明确取消预防性体检收费后应由财政补偿的体检人均成本,我区也未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为确保我区此项工作开展,在2017年年初预算安排西山区疾控中心体检经费25万元的基础上,2017年7月27日追加西山区卫生计生局预防性体检经费156万元。2018年4月4日预拨预防性体检经费300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为加强我区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管理,规范预防性健康检查行为,防止疾病传播,保障公众健康。建议西山区卫生计生局参照盘龙区做法,出台西山区在取消预防性体检收费后该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人均体检成本支出,以便进行资金测算,确保我区的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有序开展。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区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联系人及电话:柯晓竹,68227758
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