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42号建议的答复
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42号建议的答复
周万春代表:
您在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适当调整社区工作人员待遇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社区工作人员包括社区“三委”人员、社区专职人员等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工作人员。社区“三委”人员由区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发放岗位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解决;社区专职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区政府相关规定标准发放月工资。社区工作人员承担着最基础的社会服务工作,工作杂、工作量大。他们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工作忙,担子重,任务多,压力大,但他们的福利待遇却不高。现社区工作人员最高工资每月3000元,最低的2000元左右,扣除各项保险后仅1700元左右。这样的收入在当今是比较低的,即不利于队伍的稳定,又会影响工作的开展。因此,建议适当调整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
(二)目前,全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933家、西山区行政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159家,已基本能满足城乡居民参保人的医疗需求。由于参保人在罹患疾病时,偏好选择级别高的三级医院、大医院,造成了大医院床位紧张的情况,随着我市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医保差别支付制度的执行,现已逐步形成一、二、三级医院联动服务广大参保人员,大医院床位紧张的状况已得到有效缓解。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鉴于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补贴标准调整,均是全省统一,因此,从县区一级来讲,难以自行调整社区工作人员的岗位补贴标准。区人社局将积极向社区专职人员的主管部门区民政局反映其工资待遇问题,并协助做好相关社会保险工作。
(二)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仍存在故意选择性收治参保人员现象,针对这些情况,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已建立最严格的稽查、处理措施。如:医院“推诿、拒收参保人员或对针对其投诉超过10个工作日未处理的”行为,医保经办机构有权扣取查处该院一个月的质量保证金,并将其违规行为计入年末考核指标。目前,此类违规行为已得到遏制。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作为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我们将积极主动、全面客观地向区级有关部门反映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补贴标准偏低问题,以望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区医保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参保人能不折不扣的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感谢周万春代表对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关心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
联系人:杨从华 白玉明 电话:68046913 68046981
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