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9号建议的答复
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79号建议的答复
陈永平代表:
您在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社区年度考核奖励金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10月9日,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下发了《西山区社区干部管理暂行规定》(西办发〔2014〕13号),文件规定“社区干部管理主体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结合实际,自行制定考核奖励办法并对社区干部进行考核”;“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社区干部,由街道实行差别化发放奖励金,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但政策出台至今并未落实,原因是多方面的。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充分履行管理社区干部的主体责任,根据《西山区社区干部管理暂行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及考核奖励办法。
(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及考核奖励办法,组织实施好各年度考核并报备。
(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根据制定的考核奖励办法,实行差别化发放奖励金,并主动与区财政对接,向区政府请示,落实奖励经费。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区人社局将做好社区干部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备案工作。
(二)区人社局将为社区干部搞好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感谢陈永平代表对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关心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
联系人:杨从华 电话:68046913
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