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3号建议的答复
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13号建议的答复
张云珍代表:
您在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制定社区工作人员工龄补贴激励机制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西山区委办公室、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山区社区干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西办发〔2014〕13号)文件精神,社区工作人员包括社区“三委”人员、社区专职人员等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工作人员。
社区“三委”人员由选举产生, 由区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发放岗位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解决;社区专职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区政府相关规定标准发放月工资。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现阶段,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大部分企业的工资构成中取消了工龄补贴,而以工作人员工作年限设定不同的工资档次取代。故重新制定社区工作人员工龄补贴激励机制,已经不符合新时代的要求。建议民政部门在确定社区“三委”人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时,考虑设定相应的工资档次。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偏低的现状,争取在不远的将来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补贴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建议民政部门在确定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时,考虑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设定一定的工资档次。
感谢张云珍代表对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关心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
联系人:杨从华 电话:68046913
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