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西山区马应祖的小吃店申请从事清真食品经营予以许可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25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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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按照《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山区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西政办通〔2018〕64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昆明市西山区民族宗教侨务局办结的行政许可案依法予以公示,供社会各界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1.申请人:马应祖,男。
2.申请内容:在昆明市西山区丹霞路白马小区8栋103号办清真餐饮。
3.适用法规:符合《昆明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之规定。
4.办理结果:准予在昆明市西山区丹霞路白马小区8栋103号从事清真食品经营。
5.许可时间:2018年7月9日(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