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昆明市西山区芬香小吃店申请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予以许可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25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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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按照《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山区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西政办通〔2018〕64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昆明市西山区民族宗教侨务局办结的行政许可案依法予以公示,供社会各界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1.申请人:刘世芬,女。
2.申请内容:在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300号东风村A-10号开办清真餐饮店。
3.适用法规:符合《昆明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
4.办理结果:准予在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300号东风村A-10号从事清真食品经营。
5.许可时间:2018年2月6日(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