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处发〔2018〕25号 关于对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32建议的答复(谭坤)
(A类)
西山区人民政府棕树营街道办事处文件
处发〔2018〕25号
关于对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232号建议答复
尊敬的谭坤代表:
您在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4号片区改造项目的建议》,已交我处研究办理,我处作为主办单位,结合工作职责,现将意见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西山区4号片去土堆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于2009年经政府批准,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群众受益”的原则,通过招商引资,确定碧鸡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4号片区的社会投资人。自“城中村”改造启动后,按照拆迁实施细则,95%以上的群众采用回迁方式(产权调换)在2014年6月,按照拆迁协议,一个协议回迁了一套房屋后,社会投资人至今没有建盖回迁房(3年多时间)和拖欠21个月的过渡费造成了两个主要矛盾:一.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启动改造至今8年的时间,人口的增加和当年的青年现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造成住房紧张的矛盾。二.原来依靠房租为主要经济来源的群众,现已没有多余的房屋出租,无其他经济来源,部分群众已难以维持生活,给土堆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诸多困难,社会矛盾日益突出。
二、建议办理情况
(一)积极汇同协办单位区城市更新改造局针对片区问题进行研究,由棕树营街道办事处及4号片区指挥部督促云南碧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尽快筹措资金,确保过渡费安置费及时足额发放,同时尽快恢复回迁安置房相关建设工作;
(二)办事处及片区指挥部继续做好片区拆迁改造及回迁安置工作,并及时向区级主管单位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为加快推进西山区城中村改造4号片区及金产园区项目征地拆迁相关问题,2018年8月27日下午,区政府田峰副区长召集前卫街道办事处、棕树营街道办事处、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规划分局相关负责人,邀请蓝光房地产有限公司、云南碧鸡房地产有限公司、昆明金产公司相关负责人,对西山区城中村改造4号片区及金产园区项目征地拆迁相关事宜进行了研究,研究情况如下:
1.鉴于目前蓝光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云南碧鸡房地产有限公司拟以股份制合作的方式,继续推进4号片区项目后续建设改造工作,为切实有效解决该片区的历史遗留问题,区属相关部门务必提高认识,全力配合指导项目合作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2.关于云南碧鸡房地产有限公司拖欠拆迁过渡安置费的问题,为有序顺利推进项目发展,由上述两家公司先行协商,明确过渡安置费解决方案,首先保障被拆迁户的利益。
3.关于项目一期回迁房建设的问题,鉴于4号片区项目启动至今已有10年之久,被拆迁户尚未得到妥善安置,为维护社会稳定,解决民生问题,由上述两家公司尽快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并报区政府研究。
4.关于云南碧鸡房地产有限公司欠缴项目一期土地出让金及存在土地滞纳金问题,由上述两家公司认真研究,在优先保障过渡安置费发放和回迁房建设等民生问题的同时,提出明确的处置方案报区政府研究。
5.关于规划方案调整方面,两家公司可按照《关于进一步稳定商品住房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昆政办〔2018〕84号)要求(根据项目人口规模及周边教育卫生配套情况,在不突破项目总用地、总建筑规模、容积率,满足公建配套、交通承载力的前提下,可由房地产企业于2018年12月31日前申请调整商住比例),抢抓时间节点,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尽快推进项目二、三期规划方案的编制工作,区规划分局负责全力配合指导。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中,我处将会积极联系区城市更新改造局,按照会议要求,继续后期片区改造及回迁安置房建设工作,同时与土堆社区做好维稳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魏洁珉 65392577
西山区人民政府棕树营街道办事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