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处发〔2018〕23号 关于对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36号建议的答复(陈桂莲)
(D类)
西山区人民政府棕树营街道办事处文件
处发〔2018〕23号
关于对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236号建议答复
尊敬的陈桂莲代表:
您在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明确老旧小区车辆管理主体的建议》,已交我处研究办理,我处作为主办单位,结合工作职责,现将意见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白马小区西区建于90年代末,有住房114栋,348个单元。住户5736户,16500余人,居住的大多数是老年人。由于小区建成较早,无配套设施,车辆只能在小区内随意停放,占用了人行道、绿化带、消防通道,给居民生活出行带来困难,特别是遇到紧急情况,消防车救护车无法通行不能及时进入小区。在去年的创文工作中,社区多次协调交警、城管、公安派出所、消防等部门对此现象进行了整治,但因几个部门都认为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无相应的处理依据,无法处理。仅依靠的清理劝导根本解决不了问题,类似的情况在西山区范围内的老旧小区普遍存在,特别是在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更为突出。请政府重视此问题。出台相关政策,明确管理部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代表建议,我处高度重视,一是积极与陈桂莲代表面商,听取代表意见;二是于2018年5月9日召开工作推进会,向律师咨询老旧小区道路权属性问题,及管理主体划分问题。三是按照规定督促物管,解决停车问题,划分服务范围,寻找利益平衡点。同时协调区城管、区住建等加大对物管公司监督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中,我处将积极把加大对老旧小区停车的管理反映到立法相关部门,争取把老旧小区停车问题通过法律途径来协调解决。
联系人及电话:魏洁珉 65392577
西山区人民政府棕树营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