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处发〔2018〕21号 关于对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37号建议的答复(朱静玲)
(A类)
西山区人民政府棕树营街道办事处文件
处发〔2018〕21号
关于对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237号建议答复
尊敬的朱静玲代表:
您在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大老旧居民小区资金投入引入物管提升居民幸福感的建议》的建议,已交我处研究办理,我处作为主办单位,结合工作职责,现将意见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棕树营小区属于老旧居民小区,由于没有物业管理,配套设施不全,小区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在2016年的雨污分流,2017年的“创文”工作中,政府部门的大量投入,辖区有了较大的改观,如何把“创文”成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是摆放在我们面前的难题。
为此,建议政府部门继续加大老旧居民小区资金的投入力度,适时引进物管公司,把无专人管理变为有专人管理,真正让居民有更多幸福感。
二、建议办理情况
(一)针对代表建议,我处高度重视,积极与代表面商,听取代表建议。
(二)于2018年5月9日召开工作推进会,邀请相关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董明律师、社区书记等共同商议合理解决问题的办法。会议研究认为:
1.引入物管公司,要符合规程程序,才能更好地为居民服务
2.由于长期没有物管,居民没有交物管费的习惯,建议政府给以一定的资金支持,便于启动物管管理。物管公司也要积极寻找经济平衡点,如车位管理,广告牌等。
3.新的物管公司入驻,办事处、社区要做好应急预案,及时粘贴公告,耐心解答居民的各类问题,让居民安心。
4.可以召开业主大会,或成立业主委员会,让居民成为管理主体,监督物管公司的服务质量。如无业主委员会,社区可以直接与物管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中确定好服务标准,考核内容等,方便后期对物管公司的管理督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督促,招商引资,尽快引入物管公司,加大对老旧小区的管理。
(二)加强对已有物管公司的管理和督促,确保服务质量过关。
联系人及电话:魏洁珉 65392577
西山区人民政府棕树营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