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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1808-561353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8-08-07 15:31
名 称: 交办编号D530000201806240018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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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编号D530000201806240018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18-08-07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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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编号D530000201806240018整改方案


为完成群众投诉问题的整改,确保整改到位,根据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反映的问题

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金坤尚城小区祥和里1幢,乐堂教育托管班,孩子吵闹噪音扰民。

二、检查基本情况

金坤尚城小区位于前卫西路西侧,共有学府里、祥和里、长乐里三个片区。该小区紧邻我区书林一小,附近还有师大金牛小学、师大润城学校、官庄小学、福海中学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前期摸底排查,该小区三个片区共有类似托管班约二十余家,均为个人租用小区内住宅民房开办,楼层自1楼起至20楼左右均有分布。主要业务为小朋友课后托管、辅导完成作业,并提供一顿晚饭。个别托管班还提供学科辅导和培训。

三、实际存在的问题

6月26日下午,西山区组织永昌街道办事处、永昌市场监管所、金牛派出所、金坤社区和银海物业公司共计10名人员组成联合整治组对金坤尚城小区祥和里6幢楼房进行检查:金坤尚城小区祥和里除D1幢1楼有乐堂教育托管班外,其它楼幢也有托管班或教育培训班。主要业务为小朋友课后托管、辅导完成作业,并提供一顿晚饭。个别托管班还提供学科辅导和培训。此类培训班仅有教师资格证,无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设施较为简陋。

由于课后托管班目前定性困难,行业归属难以划定,监管存在缺失。因此,课后托管班的无序发展造成了市场的混乱,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安全隐患,加之举办地点基本上位于小区居民楼住宅内,噪音扰民问题也十分普遍。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课后托管班也为部分家长解决了孩子接送和作业辅导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市场和家长的需求,为社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正面作用。

四、整改目标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治理”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坚决整治无证无照办学,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和文化教育培训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五、完成时限

定期整改。

六、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永昌街道办事处:杨怡菲

区教育局:陈锦

七、整改措施

(一)全面部署(2018年6月10日前)

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制定治理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治理工作,明确责任、措施和目标,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

(二)排查摸底(2018年6月25日前)

通过走访调研、学生和家长问卷调查、培训机构申报、群众举报等多种途径,组织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区级相关部门填报《西山区校外培训机构(教育咨询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连同工作情况上报市级有关部门。

(三)集中整治(2018年12月25日前)

根据排查摸底情况,严格审核分析,对照法律法规规定,针对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黑名单”,并上报工作总结。

(四)整章建制(2019年5月25日前)

全面总结本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研究制定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监管的长效机制。

八、相关要求

(一)正确引导。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治理”的原则,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引导举办者和从业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正确把握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切实增强依法办学和科学育人的自觉性;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切实减轻子女校外培训负担。

(二)严肃查处。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按照审批权限和监管职责对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含无证无照培训机构)逐一开展全面清查和治理,对存在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限期整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严格追责。区教育局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及教师的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办学、联合招生、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培训场所或将学生在校外培训机构的考试成绩及综合评测结果等信息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视情节严肃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为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诱导或强制中小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补课培训的中小学校教师,在年度考评、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公示公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要按照审批权限和监管职责分别建立无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无证无照、存在安全隐患及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文化教育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将法人登记证书、办学许可证、收费标准、退费规则、授课教师基本信息、经审核备案的学科类培训方案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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