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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1808-561352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8-08-07 15:30
名 称: 交办编号X530000201806120018、X530000201806120021、X530000201806120022、X530000201806120023、X530000201807030010整改方案
文号: 关键字:

交办编号X530000201806120018、X530000201806120021、X530000201806120022、X530000201806120023、X530000201807030010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18-08-07 15:30
字号:[ 大 中 小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交办编号X530000201806120018、X530000201806120021、X530000201806120022、X530000201806120023、X530000201807030010整改方案



为完成群众投诉问题的整改,确保整改到位,根据西山区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反映的问题

首次投诉内容: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海丰社区的尖山、大公山、鞍山、豹子山自然环境遭到不可修复的严重毁坏,被刨出上百亩的天坑,先天的生态植被遭到严重破坏。20年前,云南磷化公司尖山分公司开始大面积毁坏林地和山脊,进行露天开采磷矿以及将废土倾倒在大公山上,多年破坏,已损毁林地上百亩,给海丰社区村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影响。鞍山、豹子山上百亩林地被村干部私挖乱采,导致局部水土流失,对马房村造成恶劣影响。举报诉求:1、要求关停云南磷化公司尖山分公司的所有开采业务,并责令恢复植被,并公示这些年尖山开采的补偿账目明细以及这些钱是否到村民手里。2、村干部未经村民大会同意低价承包给人,尖山磷矿倾倒废土在大公山区域,赔偿款被承包户获得,之后承包户将赔偿款分给村干部,要求彻查承包大公山土地前因后果,赔偿费用去哪以及恢复大公山的绿化植被。3、村干部伙同村里有势力的村民对鞍山、豹子山的磷矿进行偷采,损害严重的区域有鞍山尾库矿底、鞍山靠爬址山一面,豹子山靠滇池区域毁坏严重并对安晋高速公路造成严重威胁。要求彻查村干部偷采矿的事实真相,恢复植被。4、鞍山化石保护区域村干部不作为,造成国家化石保护区被乱开采,要求对化石保护区进行严格监督并恢复植被。5、海丰社区领导班子利用偷采矿的钱购买了多辆豪华轿车、建盖多套豪华房屋,要求彻查海丰社区村干部资产来源以及建房手续是否齐全和正当。6、要求追究对鞍山、尖山、豹子山、大公山管理不到位、不作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管理人员及管理单位。

一、检查基本情况

尖山磷矿是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分公司,位于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海丰社区。2002年8月,原云南省磷业公司整体进入云南磷化集团,2003年2月,云南磷化集团对原省磷业公司的西山区磷矿、尖山磷矿、中滩擦洗厂等五家单位重组成立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 2010年12月重新注册成立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分公司。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位于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矿区东起滇池边,西至白塔山,南至尖山、汤家大山,北止海口火车站一线,全矿区东西长约6km,南北宽约1-2 km,面积6.16 km2。依矿区自然条件及以往多年开采情况,自东向西共划分成4个矿段,持有4本采矿许可证,分别为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马房矿段、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鞍山矿段、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松山矿段、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汤家山矿段,为省级发证,发证机关为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采矿权人: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有效期均为2009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21日。尖山磷矿四个矿段目前均在有效期内,均为合法有效矿权,但马房矿段一直未开采过,鞍山矿段2016年底已停止开采。

二、实际存在的问题

1.“要求关停云南磷化公司尖山分公司的所有开采业务,并责令恢复植被,并公示这些年尖山开采的补偿账目明细以及这些钱是否到村民手里”的调查核实情况

云南磷化集团尖山磷矿,于2012年3月经自然资源部和中国矿业联合会公告,成为全国的第二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2012年至2015年试点期间开展“绿色矿山”建设,2015年通过了自然资源部专家组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验收。按照《滇池保护条例》及市政府《关于滇池流域和西山重点保护区域采石采砂点关停和治理修复的通知》(昆政办〔2017〕88号)文件,确定尖山磷矿马房矿段和鞍山矿段采矿权位于滇池流域二级保护范围,根据西山区委区政府关于滇池流域及其他重点区域采石采砂采矿点全面关停和“五采区”植被恢复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上两个矿段将于2019年12月21日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受理延续登记,转入关停程序,同步启动生态修复治理,目前尖山磷矿已编制《云南磷化集团尖山磷矿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方案》,并按照方案“边开采边治理”。

云南磷化公司尖山分公司在开采过程中已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并逐年进行植被恢复,至2016年底,尖山磷矿已审批林地4580.2455亩,截止2016年底已完成了3038.08亩的绿化种植。据调查,大公山位于海丰社区马房小组,2008年1月,云南磷化集团公司与海口镇海丰村委会及马房一、二、三组签订了《对外合同书》及《林地、林木征占用补偿协议》,补偿账目的调查工作已交由纪委部门正在核实处理。

2.“村干部未经村民大会同意低价承包给人,尖山磷矿倾倒废土在大公山区域,赔偿款被承包户获得,之后承包户将赔偿款分给村干部,要求彻查承包大公山土地前因后果,赔偿费用去哪以及恢复大公山的绿化植被”的调查核实情况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矿山工程中的尖山箐排土场和东采区高陡边坡工程建设,分别于2007年10月获得了西山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箐排土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西环管字〔2007〕124号)和2008年3月获得了西山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尖山磷矿东采区高陡边坡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西环管字〔2008〕33号),并于2012年7月17日通过了西山区环保局竣工验收。

排土场距露天采场1km,该排土场台阶基本高度为20~30m,安全平台宽度20m,分七个台阶进行排弃,排土场库容量为2967万m³。形成7个排土平台,现状排土场占地面积约1175.5亩,排放量约2335万m³。目前,排土场已停用,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截止2018年6月,已累积完成矿区范围内5608亩采空区、排土场、边坡的生态修复;累计投入经费近5021.86万元;栽种华山松、香樟、樱花、旱冬瓜等苗木127.35万株。为进一步加大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力度,尖山磷矿于2017年完成编制了《尖山磷矿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方案》,分三个年度实施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计划修复治理5277亩,预计投入资金不低于1.1亿元。

未经村民大会同意低价承包和赔偿款使用去向的调查工作已交由纪委部门核实处理。

3. “村干部杨祖洪伙同村里有势力的村民对鞍山、豹子山的磷矿进行偷采,造成植被严重破坏” 的调查核实情况

(1)“村干部杨祖洪伙同村里有势力的村民对鞍山磷矿进行偷采,造成植被严重破坏” 的调查核实情况。

鞍山属于云南磷化集团尖山磷矿分公司鞍山矿段的矿区范围,属合法开采矿山。在日常的执法监管工作中,国土西山分局及尖山磷矿安全保卫部也多次接到过举报电话,反映该区域有零星私挖盗采行为。海口工业园区(街道)加强了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工作,多次联合国土西山分局、海丰社区、尖山磷矿安全保卫部对该区域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巡查中,确实发现该区域有私挖盗采痕迹,多发生于夜间,现场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杨祖洪参与私挖盗采行为。经国土西山分局调查,也未发现私挖盗采人员供述杨祖洪参与或同谋私挖盗采行为。

(2)“村干部杨祖洪伙同村里有势力的村民对豹子山的磷矿进行偷采,造成植被严重破坏” 的调查核实情况。

豹子山位于海丰社区马房小组安晋高速公路东北侧,比邻滇池。2003年,安晋高速公路两侧的护栏被破坏后,私挖盗采频发,多发生于夜间,现场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杨祖洪参与私挖盗采行为。经国土西山分局调查,也未发现私挖盗采人员供述杨祖洪参与或同谋私挖盗采行为。2003年至2016年期间,海口工业园区(街道)、国土西山分局多次对该区域进行封堵及填埋,但由于该区域邻近高速公路,盗采便利,封堵的挡墙多次被破坏。2017年,海口工业园区(街道)再次联合国土西山分局多次对该区域进行打击整治,共计投入80余万元对豹子山区域的进出道路采用浇筑混凝土挡墙的方式进行断路封堵,并在豹子山及周边区域建立了视频监控点。自此后,该区域再未发生私挖盗采行为。

4.“鞍山化石保护区被乱开采” 的调查核实情况

海口古生物化石主要位于海口街道办事处海丰社区马房村。海口工业园区(街道)及国土西山分局历来高度重视对古生物化石的保护,一直将上述地点列为重点巡查和监管的区域,并在这两个区域设立了“古生物化石保护区,严禁私挖盗采”的永久性警示牌2块,宣传标语15条。

在日常巡查中,曾偶有发现有人偷挖“化石”,由于现场并未发现挖采出的化石,无法对该人员进行行政处罚。2017年9月初,国土西山分局执法人员巡查中再次发现有人盗采化石,经查,采挖出来的确实是古生物化石,立即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昆国土西(海)执停〔2017〕71号),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宣传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后期调查处理中,发现该人员受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委托,在昆明海口马房地区进行初步的化石挖掘和探查,属科研探查取样。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特向海口街道办事处致函,因科研需要,希望政府给予支持和协助该所开展古生物化石初步挖掘和探查。

5.其它需调查核实情况

“海丰社区领导班子利用偷采矿的钱购买了多辆豪华轿车、建盖多套豪华房屋,要求彻查海丰社区村干部资产来源以及建房手续是否齐全和正当”、“要求追究对鞍山、尖山、豹子山、大公山管理不到位、不作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管理人员及管理单位”等问题已交由纪委部门正在核实调查处理。

四、整改目标

全面整改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的云南磷化集团尖山磷矿投诉存在的问题,逐条对照整改,主动查摆,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措施和办法,不断加强对环保督查交办件的解决办理,确保整改工作圆满完成。

五、完成时限

定期整改。

六、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责任部门:海口街道办事处、西山区农林局

责 任 人:马建昆、王先武

七、整改措施

1.继续推进西山区生态资源保护视频监控网络鹰眼监察平台建设,投入使用。制定并完善西山区生态文明建设综合巡查队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有序、保质、有效的开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及时执法、及时打击各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2.进一步加强打击工作力度。对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经调查核实的,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违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5号)的规定,对二年内曾因违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违法采矿行为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八、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环保督查转办件投诉问题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指示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出成效。

2.强化措施,认真整改落实。要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标准、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并对整改效果进行全面核查,确保问题按期整改到位。

3.定期总结,及时报送情况。配合部门每天对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情况、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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