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编号D530000201806070005整改方案
交办编号D530000201806070005整改方案
为完成群众投诉问题的整改,确保整改到位,根据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反映的问题
投诉人为西山区海口镇云南水泥厂退休职工,前期滇池治理“四退三还”,要求100公尺内拆迁范围内进行搬迁,但目前该水泥厂已停产,没有人管,来电想了解该厂区是否在拆迁范围内,希望尽快回复投诉人。
二、检查基本情况
一是投诉人反应对象为云南国资水泥海口有限公司(原海口水泥厂),企业始建于1939年,位于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蒋凹村,处于滇池西岸、海口大桥东侧,紧靠滇池。根据《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滇池水域以及保护界桩向外延升100米以内的区域为滇池一级保护区,该项目位于滇池一级保护区内,需要进行搬迁。
二是2009年7月,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市、区两级全面启动云南国资水泥海口有限公司关闭、搬迁工作,2012年3月成立了市、区两级工作组进驻云南国资水泥海口有限公司开展工作,2014年底实现矿山关停,2016年底实现生产区关停。生活区目前还在使用,生活区污水经处理后进入截污管网。
三是已委托中介机构完成了生产区、矿山区土地、设备、房屋测绘、造价、评估工作,并已出具初步成果,目前企业正在对初步成果进行核对,提出有遗漏,近期和企业核对后尽快出具正式成果;已完成初步摸底调查,初步制订了补偿搬迁方案,正在征求企业和职工意见,因部分职工提出较高诉求,目前未能统一意见达成一致,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生厂区、矿山区的搬迁工作,已委托有资质的测绘、造价、评估公司完成了生厂区、矿山区的测绘、造价和初步评估工作,初步评估结果已提供云南国资水泥海口有限公司征求意见,由于生产区面积较大、设备较多,目前正在进一步对有分歧部分进行核实,待核实和资金到位后即可启动生产区、矿山区补偿和搬迁工作;
二是生活区的搬迁工作,生活区土地172.3亩,共有住房664套,经初步调查,其中339套产权属云南国资水泥海口有限公司,325套已房改到户,属个人产权房,权属关系较为复杂(尤为突出的是未享受房改部分职工和企业的矛盾),职工对生活区搬迁意见难以统一,部分职工提出远高于现行政策的补偿要求,如面积按照1:2进行补偿,安置到主城区一环以内,导致生活区补偿搬迁工作推进困难。目前海口街道办事处已制定了生活区搬迁补偿初步方案,正在征求职工意见。
三是企业权属复杂,多次整合改制,涉外企业资产处置程序复杂及职工提出要解决改制、行业整合过程中的涉及技改、房改、资产转移处置问题,企业和职工的利益纠纷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补偿搬迁工作的进展。
四、整改目标
完成云南国资水泥海口有限公司搬迁安置工作。
五、完成时限
定期整改。
六、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区滇池湖滨生态带建设“四退三还一护”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陈 俊)、海口街道办事处(马建昆)
七、整改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与云南国资水泥海口有限公司的合作,尽快就矿山区、生产区评估结果达成一致,报市级同意后,尽快启动补偿和搬迁工作;
二是与云南国资水泥海口有限公司共同加大与生活区职工的沟通力度,尽快启动生活区的补偿安置搬迁工作;
三是加强生活区污水处置的监督,确保污水不进入滇池及河道;
四是督促云南国资水泥海口有限公司履行好相关职责,保障职工正常生活和工厂安全。
八、相关要求
一是由区“四退三还一护”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督促中介单位尽快完成初步成果遗漏部分的复测工作,同时加强与云南国资水泥海口有限公司协调对接,达成一致意见后报请市级部门审定;
二是由区“四退三还一护”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海口街道办事处与云南国资水泥海口有限公司共同加大与生活区职工的沟通,力争尽快就生活区搬迁安置达成一致,启动生活区补偿搬迁安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