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三十一批(昆环督转〔2018〕130号)交办编号 D530000201807050041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三十一批(昆环督转〔2018〕130号)交办编号 D530000201807050041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昆明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具体办理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西山区秀苑路兴隆小区,居民住宅楼下的菊花村米线馆,油烟对住户居民造成影响。
二、属实情况
部分属实。
三、重复情况
无重复。
四、涉及国家级环保督察专项行动情况
不涉及。
五、办结情况
已办结。
六、检查处理情况
(一)现场核实情况
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投诉人反映的为昆明市西山区质美小吃店(菊花村米线馆),位于丽苑路兴隆花园一组团17幢3单元102附贰号。主要从事小吃经营,占地面积约50平方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530112MA6KBF9200,注册名称:昆明市西山区质美小吃店,经营者:姜明,注册日期:2017年2月20日,经营范围:小吃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25301120035502,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项目总投资约40万元,配有餐桌7张、餐位28个、1套油烟净化器、1个油水分离器、2台4眼灶,于2017年5月正式投入营业。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该餐馆属于在居民住宅楼内新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导致扰民问题发生。
(三)针对问题的处理情况
根据现场情况,执法人员要求昆明市西山区质美小吃店负责人:
1.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停止营业);
2.责令2018年7月8日17时前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四)现场复查情况
2018年7月9日执法人员现场复查,西山区质美小吃店已停业。
七、责任追究情况
无。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将继续按照举报办理工作方案及流程要求,积极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和投诉。同时,继续加大对该片区餐馆的环境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扰民问题发生。
九、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