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三十一批(昆环督转〔2018〕130号)交办编号 D530000201807050028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三十一批(昆环督转〔2018〕130号)交办编号 D530000201807050028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昆明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具体办理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昆明市西山区春苑花园小区,距离西二环高架桥仅10多米,有隔音板,但是效果不好,夜晚车辆路过的噪音扰民。
二、属实情况
基本属实。
三、重复情况
无重复。
四、涉及国家级环保督察专项行动情况
不涉及。
五、办结情况
已办结。
六、检查处理情况
(一)现场核实情况
西二环高架桥属于昆明二环快速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昆明市解堵行动计划中的重要工程,建设断面为两层,其中高架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设计荷载按城A级设计,双向6车道。于2007年2月28日开工,概算总投资为16.7亿元。经过近2年的努力,2009年1月昆明西二环主线高架桥正式通车。新建成的西二环快速系统将使西二环的车辆通行能力提高至原来的3倍,同时通过小屯、黄土坡、西苑和明波立交桥,实现立交区车辆的互通转接。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西二环高架修好后,距春苑小高层C幢、D幢和E幢最近处只有约10米,为降低二环高架上过往车辆产生的噪音对沿线住户的影响,在二环高架两侧都已经设置了隔音屏。
(三)针对问题的处理情况
根据《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7年昆明市政府第72号令)第五章交通噪声污染防治第二十一条规定,“按照后建服从先建的原则,医疗区、文教科研区、机关办公区、居民住宅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与城市道路之间应当保持一定的退让距离。退让距离不能保证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设置隔声屏障等有效措施减轻、避免交通噪声污染”。
针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西山区交运局与二环快速系统的建设单位昆明市城投公司取得了联系,情况是:
1.按照后建服从先建的原则,昆明市城投公司在修建二环快速系统时,对途经西山区春苑花园小区的昆明市二环快速系统路段,根据昆明市环保部门的要求按相关技术标准,同步对昆明该路段设置了隔音屏。
2.结合昆明二环快速系统因噪音扰民引起的市民投诉,2017年9月29日,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对昆明市二环快速系统增设隔音屏。根据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现状环保调查及监测结果,昆明市城投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开始对二环快速系统部分噪音敏感点进行了隔音屏的安装,并于2018年5月8日竣工,隔音屏采用桥面上层安装,高3.54米,通过隔音屏的安装,对周边的噪音污染有所缓解。目前,隔音屏安装工程已经通过市环保部门的初验,昆明市城投公司将于近期组织验收。
七、责任追究情况
无。
八、下步工作打算
二环快速系统的建设单位为昆明市城投公司,目前已完成昆明市二环快速系统增设隔音屏的工作。
九、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

